各镇、街道,相关市直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经营性体育类场馆场所运营管理,保障公众健身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制定了《汾阳市经营性体育类场馆场所日常监管职责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经营性体育类场馆场所

日常监管职责清单

为规范全市经营性体育类场馆场所运营管理,保障公众健身安全,维护体育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教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卫生健康、住建等部门职能职责,制定本职责清单。

一、部门职责分工

(一)教育体育部门

1.指导体育类场馆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场馆落实体育设施维护、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

3.进行赛事活动监管,对承办商业赛事的场馆,提前审查赛事备案文件、安保方案、医疗急救预案等;

4.督促场馆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和安全培训,规范服务标准,提升体育服务质量;

5.推动场馆信息化管理,督促公共体育场馆接入全国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实时监控开放情况;

6.监督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的安全管理;

7.受理体育消费投诉举报。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1.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2.监督场馆价格公示及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3.加强广告监管,查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广告违法行为;

4.对体育器材、健身设备等产品质量进行管理,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

5.对场馆内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三)应急管理部门

1.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2.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消防救援部门

1.对场馆的消防设施、器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馆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

(五)卫生健康部门

1.对提供游泳、健身等涉及公共卫生服务的场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水质监测、空气质量、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2.依法查处卫生许可证过期、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卫生指标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3.指导场馆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卫生应急预案执行。

(六)住建部门

1.对场馆建筑结构安全、施工质量进行监管,核查建筑合法性及抗震、防汛等设施是否达标;

2.监督场馆装修改造工程,查处擅自改变建筑结构、违规施工等行为。

(七)文旅部门

1.对兼营演艺、展览等活动的场馆进行内容合规性审查;

2.督促包含体育项目的文化娱乐场所按相关规定落实主体责任。

(八)公安部门

1.监督场馆治安保卫工作,对大型体育赛事活动进行安全许可审批;

2.监督场馆落实全覆盖监控等安全防范措施;

3.调查处置场馆内发生的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及安全事故。

(九)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开展日常巡查;

2.推行“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执法模式,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告知有关执法部门。

二、协同监管机制

1.信息共享: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平台,定期通报审批、执法、投诉等信息。

2.联合执法:针对重大安全隐患、群众举报线索,由教育体育部门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3.应急联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应急响应职责,确保快速处置。

4.信用管理:将监管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违法违规场馆实施联合惩戒。

【图解】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阳市经营性体育类场馆场所日常监管职责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