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FYSZFWJ/2019-0009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年03月08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景伟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 发文字号:汾政发〔2019〕2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1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景伟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19〕2号文件通知,经2019年3月8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张景伟同志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局长。
免去:
孙效锋同志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兆龙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招商引资局局长职务;
薛文栋同志市文物旅游开发管理中心主任(文物旅游局局长)职务;
雷国裕同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武胜强同志市煤炭工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涉及撤并和变更单位名称的原任职干部的职务自然免除,不再行文。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