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世诚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19〕11号文件通知,经2019年10月17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李世诚同志任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酒类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侯广仁同志任市能源局副局长;
高文河同志任市能源局副局长。
免去:
李世诚同志市规划局局长、房地产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曹万明同志市公务接待办公室主任职务。
2019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