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局、办,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0〕3号文件通知,经2020年1月22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刘慧波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王  俊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