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FYSZFWJ/2020-0007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年02月20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曹万明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 发文字号:汾政发[2020]4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8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曹万明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局、办,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0〕6号、13号文件通知,经2020年2月20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曹万明同志任市文湖景区开发中心主任;
苏 琰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建兵同志市农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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