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局、办,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0〕25号文件通知,经2020年4月30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师高星同志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免去: 

  师高星同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043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