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FYSZFWJ/2020-0036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25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勇等同志免职的决定
- 发文字号:汾政发〔2020〕25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7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勇等同志免职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局、办,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0〕53号文件通知,经2020年11月25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刘 勇同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魏建彪同志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职务;
赵立强同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夏清梅同志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毛建仁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 强同志三泉焦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敦宏同志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