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FYSZFWJ/2020-0001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年08月27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培植等同志免职的决定
- 发文字号:汾政发〔2020〕16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8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培植等同志免职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0〕48号文件,经市政府2020年8月27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张培植同志第五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马建良同志第二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武 松同志第四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任秉源同志汾阳中学副校长职务;
郝从容同志汾阳中学副校长职务;
王 英同志汾阳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向东同志第五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范振全同志第五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任月萍同志第五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安琪同志第二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利兵同志第二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闫世汉同志第四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申燕青同志第四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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