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FYSZFWJ/2020-0001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年08月27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吕晋华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 发文字号:汾政发〔2020〕17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8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吕晋华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0〕44号文件,经市政府2020年8月27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吕晋华同志任阳城商贸物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利军同志任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酒类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牛晓刚同志任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酒类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韩振国同志任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雷振涛同志任阳城商贸物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
李世诚同志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酒类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利军同志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牛晓刚同志阳城商贸物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请履行聘任程序。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