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1175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高斌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 发文字号:汾政发〔2022〕14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0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高斌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2〕20号文件通知,经2022年11月15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高 斌同志任太和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国中同志任西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师世剑同志任市政府研究和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耿 帅同志任吕梁南科大绿色清洁能源联合实验室副主任
(试用期一年);
王志鹏同志任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邢建福同志任市园林环卫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文亚楠同志任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 鹏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田海峰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
用期一年)。
免去:
李建峰同志西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冠楠同志文峰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郭 峥同志太和桥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此文件属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类信息,不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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