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政府研究,同意文化和旅游局划定的安头五神庙10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现予以公布。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的文物工作方针,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附件:1.关于汾阳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地带的说明

2.汾阳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

带(106处)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212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关于汾阳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要求,为加强我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二、保护范围管理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拆除、改建原有古建筑及其附属建筑物,不得添建新建;不得进行其他建筑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吕梁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三、建设控制地带管理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文物影响评估报告需报市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四、关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解释,由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政策解读:【图解】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安头五神庙等106处县级文物保护 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