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46号文件通知,刘鹏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1月29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刘  鹏同志正式任职文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4129

(此件公开发布)

(此文件属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类信息,不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