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5-5357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28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薛红翔等同志正式任职的决定
- 发文字号:汾政发〔2025〕1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5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薛红翔等同志正式任职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5〕23号文件通知,薛红翔等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5月28日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薛红翔同志正式任职市公安局西河派出所所长;
李孝梁同志正式任职市公安局太和桥派出所所长;
孔令豪同志正式任职市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所长;
李继瑞同志正式任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此文件不属于政策性文件,不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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