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2026年1月27日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吴维春同志为市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静同志为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鑫同志为市公安局西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田兆鹏同志为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立强同志为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孔祥倩同志为市公安局杏花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霍宇轩同志为市公安局石庄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腾飞同志为市公安局西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宏同志为市公安局西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芦鹏程同志为市公安局太和桥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磊同志为市公安局太和桥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天顺同志为市公安局文峰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董瑞香同志市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职务;

王久臻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邓连忠同志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康海珍同志市公安局石庄派出所所长职务。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6127        

(此件公开发布)

(此文件不属于政策性文件,不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