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武镇人民政府2020-2021年冬春生活救助的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函〔2020〕209号)、汾阳市减灾委员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2021年冬春生活救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汾减办发〔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安排好我镇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解决好困难群众在口粮、衣被、取暖方存在的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过节,防止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冬春救助资金使用范围
冬春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因遭受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雪灾、地震、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解决其冬令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方存在的困难,不得用于与自然灾害无关的救助和节日慰问等。冬令救助时段为当年12月至下年2月,春荒救助时段为下年3-5月。
三、确定救助对象的原则
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按因灾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财产严重损失,致贫返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受灾困难户、重点优抚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切实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对象准,需救助对象不漏、不错、不重。
四、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及各环节需要留存的资料
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市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具体步骤如下:
1、受灾户提出申请。受灾人员本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因灾需要解决的困难等。
2、村级民主评议。由支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共同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经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务公开栏或人员聚集地显要位置公示5天。公示期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名单报乡镇审核。审核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受灾户救助申请书、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公示资料、公示图片和各村《演武镇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台账》(附表1)。
3、乡镇审核。接到村委会上报的救助对象名单后,各包村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完成核定工作。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救助范围和对象。在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并将核定结果上报汾阳市应急管理局审批。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各村要深入受灾农户家中,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通过对冬春救助需求的排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需救助人员数量、救助资金和物资需求数量等,建立以村为单位、名册到户的需救助名单。
第二阶段:审查复核。各村按照分配方案,根据乡级救助资金分配数额并参照救助标准召开民主评议会议,按程序确定以家庭为单位的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汇总后上报乡镇,由乡镇审核后汇总上报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市应急管理局的复核,确定最终的救助对象。
第三阶段:救助实施。救灾资金下拨后,各村要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救灾款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救灾款发放前应在村务公开栏或人员聚集地显要位置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救助类别、救助标准、救助金额以及举报联系电话等。救助资金应通过“一卡通”,采用社会化方式发放,并注明“救灾”标记,发放完毕后要保留银行流水凭证。各村必须将救灾款在春节前发放到位,确保救助对象温暖安全过冬过节。
第四阶段:总结上报。各村要在救灾款发放完毕以后,及时做好救助资料的归档、汇总工作,并将相关会议记录、发放台账等资料报镇政府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包村干部要高度重视救灾专项款的发放工作,要把这项工作当做对困难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任务加以落实。要组织镇、村两级力量,深入开展入户调查和冬春救助需求评估工作,全面掌握需救助底数,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确保不漏一户、不缺一人。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开展工作,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规范资金用途。冬春救助资金用于解决2020年度因风雹、洪涝、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而导致生活困难群众的口粮、衣被等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是救命钱,是高压线,动不得,摸不得。要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助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必须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并标注“救灾”有关字样。
(三)保证规范透明。救助金发放要通过“个人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乡镇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全部进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做到会议有记录,公示有照片,建档有留存,形成完整的资料备查。做到灾民救助全程留痕,确保救灾款发放账目清楚、资料完整、手续齐全。原则上,资料至少保存5年。
(四)强化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跟踪问责。各村要加快受灾群众摸排进度,提交完整的资料,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发放公平、公正、合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救灾款发放完毕后,镇纪委相关人员将适时开展救灾人员申报的专项检查,对违反救灾款使用相关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冬春救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程序严,救助情况的公示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各村要统筹协调,紧密安排,超前部署,抓好任务落实。务必于春节前将救灾款发放到户,确保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过节。
演武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受灾户救助申请申请表 | ||||||
村名 : 年 月 日 | ||||||
户主姓名 | 家庭类型 | 受灾贫困户 受灾五保户 受灾低保户 受灾残疾家庭 受灾困难户 | 身份证号 | |||
家庭人口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受灾种类 | 因灾住房倒塌重建 因灾家庭成员死亡或致残 因灾住房损坏维修 因灾家庭财产损失严重 因灾农作物绝收 因灾经济作物损失严重 因灾农作物减产 因灾致生活严重困难 | |||||
需 救 助 情 况 | 需救助口粮 | 需救助衣被 | 需救助取暖 | |||
人数 | 公斤 | 人数 | 件 | 人数 | 金额 | |
合计救助金额 |
总计 | |||||
开户行 | 持卡人姓名 | 银行账号 | ||||
申请救助理由 | ||||||
申请人签字: | 年 月 日 |
民主评议情况 | |||||
申请人 承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资料及填报内容属实,并授权对家庭财产进行查询,如有虚假 | ||||
信息,愿退回救助资金,并自愿接受有关处罚。 | |||||
承诺人: | 年 月 日 | ||||
村(居)委调查情况 | |||||
村(居)主干签字: 包村(居)干部签字: | 年 月 日(盖章) | ||||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 经审核,同意给予 家庭受灾救助,救助资金 元。 | ||||
减灾救助信息员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 |||||
乡镇(街道)长(主任)签字: | 年 月 日(盖章) | ||||
需提供的资料 | 1、书面申请(村居委、乡镇盖章); | ||||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低保、五保、残疾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 |||||
3、受灾情况照片等佐证材料; | |||||
4、其他保险、救助、赔偿等证明材料; | |||||
5、申请人信用社银行账号复印件。 | |||||
说明: | 1、申请表须填报完整; | ||||
2、申请救助一律在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救助窗口进行等级受理。 |
附件:2
汾阳市受灾人员冬春救助指导标准
需救助人员分类情况 | 口粮救助标准 | 衣被救助标准 | 取暖救助标准 |
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重建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 每人每天1斤口粮,平均每人救助3-6个月 | 每人一件棉衣,每户1-2床棉被 | 视实际需求定 |
因灾住房严重损坏需维修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 每人每天1斤口粮,平均每人救助1-3个月 | 视实际需求定 | 视实际需求定 |
因灾农作物绝收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 每人每天1斤口粮,平均每人救助3-6个月 | 视实际需求定 | 视实际需求定 |
因灾农作物减产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 每人每天1斤口粮,平均每人救助1-3个月 | 视实际需求定 | 视实际需求定 |
因灾家庭成员死亡失踪、致伤致残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 每人每天1斤口粮,平均每人救助2-5个月 | 视实际需求定 | 视实际需求定 |
因灾家庭财产损失严重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 每人每天1斤口粮,平均每人救助1-3个月 | 视实际需求定 | 视实际需求定 |
因灾造成经济作物严重损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 每人每天1斤口粮,平均每人救助1-3个月 | 视实际需求定 | 视实际需求定 |
其他因灾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 每人每天1斤口粮,平均每人救助1-2个月 | 视实际需求定 | 视实际需求定 |
说明:1.救灾资金测算标准为口粮2.5元/斤、棉被150元/床、棉衣100元/件;2.具体救助时,也可根据受灾情况、基本生活需求、家庭自救能力等因素,选择口粮、衣被、取暖中的一项或者多项进行救助;3.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细化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标准。
附件3 演武镇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台账 | |||||||||||||||||||
填表单位(盖章):____________村委 家庭类型:1.特困供养人员2.低保户3.其他困难户4.一般户 | |||||||||||||||||||
村委负责人: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 | |||||||||||||||||||
序号 | 家庭情况 | 需救助情况 | |||||||||||||||||
村(社区)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类型 | 家庭人口 | 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需口粮救助人口 | 需救助口粮数量 | 需支出口粮救助款 | 需衣被救助人口 | 需救助衣被数量 | 需支出衣被救助款 | 需取暖救助人口 | 需支出取暖救助款 | 需其他救助人口 | 需支出其他救助款 | 一卡通号 | ||
人 | 公斤 | 元 | 人 | 件 | 元 | 人 | 元 | 人 | 元 | ||||||||||
合计:需救助总人口数 人;救助总金额 万元 ,其中,口粮救助人口数 人,口粮救助金额数 万元;棉衣救助人口数 人,棉衣救助金额 万元;棉被褥救助人口数 人,棉被褥救助金额 万元;低保等特殊群体 户 人。 |
包村干部审批意见: 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