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政发〔2022〕40号     


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栗家庄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栗家庄镇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辖区内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央、省、吕梁市、汾阳市要求,从5月份开始至 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优化服务“四管齐下”,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五个方面的明显成效,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平安建设体制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工作效能。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使专项行动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三)坚持法治思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四)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下,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确保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六)坚持源头治理。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又边打边治边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三、目标任务

打击成效: 要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整治成效: 要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

教育成效: 要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说 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服务成效: 要着力改善养老服务和养老产品供给,大力促进养老事业更好发展,统筹推动老年人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社会保障、社会参与、权益保障等工作,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制度成效: 要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走出一条规范养老秩序、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汾阳路径。

四、工作重点

(一)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

(二)整治以养老服务为名进行诈骗的问题隐患,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

(三)整治骗取国家优惠政策,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

(四) 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 涉诈问题隐患,以及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防止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

(五)打击查处老年人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违法违规行为。

(六)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七)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以及其它产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八)整治以投资养老项目、发展养老事业为名,通过诱骗老年人群体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问题隐患。

(九)整治涉及养老保险的诈骗问题隐患。

(十)依法查处以老年婚恋为名进行诈骗,以向老年人提供生活便利、精神慰藉以及帮助老年人子女就业、升职、诉讼等名义进行诈骗的问题隐患。

(十一)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关系网”

“保护伞”和腐败问题。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对发现的涉嫌养老诈骗腐败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二)依法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五、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为5月到10月底,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3个环节前后叠加压实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一) 抓好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5月10日至5月16日)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短信、大喇叭、宣传栏、宣传车等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村级、亲情微网格的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以案说法、屋场会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村、进学校、进家庭,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牵头部门:镇平安办,参与部门:派出所、各单位、各村)

2.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在国道、村道、村活动广场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广泛收集举报线索。在全镇范围内对涉养老诈骗的问题进行摸排,针对摸排和收集到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并及时向市专项办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牵头部门:镇平安办,参与部门:派出所、各单位、各村)

3.加强舆论引导管控。坚持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释疑惑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确保不失控。

(牵头部门:镇平安办,参与部门:派出所、各单位、各村)

(二)严厉打击,依法惩处违法行为(5月17日至10月15日)

4.实施精准打击。镇派出所牵头,各部门、各村配合,严格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及时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牵头部门:镇派出所,参与部门:派出所、各单位、各村)

5.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镇派出所,参与部门:派出所、各单位、各村)

6.全力追赃挽损。及时上报市专项办,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最大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对涉案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较大等重点案件,建议“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等机制,加大案件坚持力度,做到“应追尽追”。

(牵头部门:镇派出所,参与部门:派出所、各单位、各村)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

7.加强重点整治。各单位要加强对所负责工作的巡查,各村要加强对辖区的巡查摸排,对涉及养老诈骗的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

(牵头部门:镇平安办,参与部门:派出所、各单位、各村)

8.加强分类处置。要深入开展摸排,对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针对不同等级,采取不同处置手段。

(牵头部门:镇平安办,参与部门:派出所、各单位、各村)

9.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收集研判预警相关涉稳情报信息,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不影响社会稳定。

(牵头部门:镇平安办,参与部门:派出所、各单位、各村)

10.推动建章立制。通过专项行动,完善相关制度,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机制保障。

(牵头部门:镇平安办,参与部门:派出所、各单位、各村)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和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行业部门、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镇平安办),由分管政法的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长任副主任,镇平安办、镇派出所、镇各部门和各村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负责向市专项办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

(二)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平安建设的重点,抓紧部署推进,镇平安办要及时印发相关资料,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确保氛围浓厚,各行业、各部门、各村要及时摸排,及时发现,及时上报,镇派出所要及时严厉打击,确保有诈反诈、有乱治乱。

(三)严格督导考评。坚持发挥平安建设考评作用,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做得好的各部门、各行业、各村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并督促真该,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1.栗家庄镇养老诈骗举报线索和摸排表

栗家庄镇(站所、村)养老诈骗举报线索和自查摸排表

分  类

发现的苗头性问题

涉老“食品”“保健品”等诈骗问题

(市场领域)

涉老非法集资(银行保险领域)

涉老健康医疗等涉养老诈骗问题

(卫生健康领域)

涉老旅游及艺术品经营

(文化旅游领域)

提供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等 涉养老诈骗问题(民政领域)

网络空间领域涉养老诈骗问题

(网络信息领域)

以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为名变相开发房地产等问题(自然资源领域)

以养老名义销售商品房等虚假宣传

(住房和建设领域)

合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