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工作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构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督查、信息、宣传、保密、信访、文秘事务、新闻发布、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研究商贸领域的发展趋势、体制改革和现代市场体系等综合政策及建议;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承担系统内的有关外事工作。 

  组织起草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摄外经费等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局财务费用使用情况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及劳动保障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和妇工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承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参与我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的研究与协调;参与争端解决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指导我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竞争政策交流与合作。 

  (二)市场外贸股 

  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内健全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商促销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负责指导管理市商务综合执法的有关工作;承担审核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立项有关工作;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标准化;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汽车流通、直销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汽车销售、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流通行业协会工作。 

  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拟订市内重点出口商品管理办法;承担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的标准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资格标准的办法开展组织实施工作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各进出口商会工作。组织进出口预警监测体系建设。贯彻实施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及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贯彻执行国别(地区)经贸合作的相关政策,拟订发展战略;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协助市内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和国际认证;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牵头拟订我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承担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工作;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贸易救济措施效果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市内产业安全及对进口商品的反倾销等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口岸建设和管理,负责本市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理及报批工作,检查、督促口岸配套设施建设及技术改造等工作;承担口岸检查检验、服务保障等综合管理协调工作;推动全市电子口岸建设。 

  负责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负责申报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解决外商投诉;指导并管理全市招商投资、投资促进及外资企业的审批、申报和进出口工作;承担全市利用外资统计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贯彻落实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审核市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经营资格;管理具有政府对外援助性质资金的使用;管理多双边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管理和指导对台贸易,协调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与台湾授权的民间组织进行经贸谈判,组织协调对台大宗商品出口,审核或核准市内企业赴香港、澳门及合湾和台商在大陆举办的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广告业务以及赴香港、澳门经贸团组等经贸活动;负责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依据全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我市开发区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研究制订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推进开发区健康发展;负责全市开发区的统筹布局、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拟订开发区设立、变更相关报批工作;拟订审批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对开发区授权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商贸餐饮股 

  承担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制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和参与电子商务规则和标准的对外谈判、磋商和交流;推动电子商务的国际合作;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商贸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审批业务工作。 

  承担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厨师之乡”等相关工作,稳步推进组织实施全国厨师技能大赛等行业活动。 

  (四)招商引资股 

  承担指导协调全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市招商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利用外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和分解下达全市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对接、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的全程跟踪、服务和督导;负责编制汾阳市宣传册、投资指南项目册等;建立更新招商项目库;收集汇总全市招商引资情况定期发布招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