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汾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4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以下简称综合示范)工作日常监管工作,有序推进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通过建立健全综合示范工作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综合示范监督管理工作,明确监督管理任务,压紧压实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结果应用,力求实效,切实发挥综合示范工作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措施
(一)组建监督检查组。为确保日常监督检查顺利进行,每次监督检查时,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相关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二)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体系以及专项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1.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重点检查监督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运营团队服务能力、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成效、服务台账等。
2.市设施设备利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重点检查物流仓储配送用情况,物流资源整合、物流中心运营服务情况,配送时效等。
3.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重点监督检查站点设施设备利用情况,站点负责人培训情况,运营成效及助农利益连接机制等。
4.农村电商人才培训,重点监督检查本地化电商课程、教材开发,培训场次、人次、效果,尤其是培训后跟踪服务,强化培训转化率和满意度。
5.加强资金管理。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并规范资金分配,项目、承办企业选择等;定期盘点中央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明确权属,坚决避免项目一定了之、资金一拨了之的失管失察问题。
(三)日常监督检查方式。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交流及其他可行方式。
三、具体要求
(一)日常监督检查不能走过场,避免盲区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遮不掩、明确指出,限时整改、跟踪督导。被督查单位必须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多次存在问题且未及时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日常监管结果作为享受电商扶持政策的主要依据,力争通过日常监管,建立项目可持续运营的长效机制,提高示范工作成效,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水平,确保群众实惠。
(三)及时总结推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汾阳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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