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审管发〔2022〕5号


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各股室:

《2022年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市审批系统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吕梁市和汾阳市党代会、“两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吕梁市和汾阳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和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为牵引,持续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热线、“互联网+监管”等重点工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政务服务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 压茬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全面培育经济增长动能

  1. 强化思想认识。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统筹协调、狠抓落实,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助力更多市场主体立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2. 强化组织领导。我们已经从市直各有关部门抽调20人集中办公,组建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局。下一步,我们要合力推进我市市场主体倍增《行动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3. 健全推进机制。按照省、吕梁市统一部署,健全完善清单管理、定期调度、工作通报、督查督办、责任追究和考核激励等“六项工作机制”,将倍增工程各项任务分解下达,把职责任务分解出去,指导督促市直各部门、镇(街道)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按月调度,统筹协调推进任务落实。省、吕梁市已将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作为重大事项纳入“13710”督办。

  4. 抓好政策落实。在省委省政府出台的48条扶持政策、78条要素服务保障措施中,审批服务管理系统涉及牵头和配合的任务有30项。作为牵头部门,我们要带头主动认领,细化工作举措,清单化、具体化、项目化推进,既要推动汾阳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更要完成好自身承担的改革任务。

  5. 强化政策宣传。要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市场主体倍增政策及工作成效,让在全省开展的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和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广而告之、深入人心。

  1. 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着力推动营商环境全面创优。

  1. 贯彻落实《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即将印发的《行动方案》是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纲领性文件,全系统要以贯彻落实《行动方案》为总纲,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发扬首创精神,探索创新性改革,紧盯创优“五大环境”,研究出台“五有套餐”落地办法,力争经过3到5年时间,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2. 抓好3个牵头指标的优化提升。“开办企业”指标,要持续对标全国一流,大力推行智能审批,推行电子照章的免费发放及应用,全面实行简易注销登记,实行“个转企”变更登记办理。“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要落实好“拿地即开工”,拓展延伸“全代办”服务,优化“水电气热网”报装服务,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完成全流程审批服务不超过80个工作日。“政务服务”指标,要完善“好差评”体系,提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处办效能,全面推行“一件事”集成服务。争取搬迁建设标准化、现代化政务大厅,打造“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在市政务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银行网点等开辟涉企服务专区。

  3. 尽快研究出台“五有套餐”配套办法。按照林武书记提出的“要拿出真招实招,让在山西投资兴业的人,办事情有靠制度不靠关系”的社会氛围,搞项目有“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的优质服务,做前期有“一枚印章管审批”的便捷便利,跑手续有“7×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服务超市,对未来有“新官理旧账”的稳定预期”,探索出台“五有套餐”落地落实方案,争创更多“单项冠军”,总结形成基层实践经验。

  1. 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 “一件事”改革。吕梁市已被省局确定为全省试点,要积极配合吕梁市局先行先试,制定好统一的“一件事”办理标准,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提供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等一系列集成化办理服务。

  2. “一业一证”改革。“一业一证”是省、吕梁市今年推行的一项新改革任务,我们要尽早谋划,积极与吕梁市局沟通对接,参照制定“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改革取得实效。同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达到省级要求,进一步解决企业办事难、办证多等问题。

  3.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一张清单”改革。配合吕梁市局编制完成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其中,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实施的变相许可,推动实现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深入开展审批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逐项细化每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条件、审查材料、表现形式和审核要点,打造了清单化、规范化、便利化审批服务标准。

  4. “一网好办”改革。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配合省局、吕梁市局加快实现电子证照在更多领域应用并实现互通互认。要加快推动各类系统深度整合,协调组织市直各有关单位将自建移动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应用接入“三晋通”APP。要加强“好差评”应用管理,增加“二维码”评价渠道,由“面对面”评价转向“背对背”评价。要把“政企通”惠企政策“掌上兑现”推广应用工作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用好吕梁市局开发的“吕梁政企通”APP,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的深刻转变。

  5. 项目建设“一站式全代办”改革。要与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协调联动,持续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贯彻落实《山西省政务服务“全代办”工作实施方案》,深化拓展“全代办”服务,强化服务项目意识,提升帮办代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将“全代办”服务延伸到项目建设全过程。5月底前全面建立落实项目前期研判和策划服务、“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审批服务、与开发区联动审批等工作机制。

  6. 创新性推动便民服务事项“一体式办理”。搬迁打造标准化政务服务大厅,要求凡涉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办事材料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市政务大厅,提升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能力。努力推动在政务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银行网点等场所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提供企业开办、报税缴税、不动产登记信息、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查询打印和办理服务,推动企业群众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随时办、就近办、自助办”,在有条件的镇(街道)探索打造“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让更多优质服务为民所用。

  7. 巩固拓展“一窗综合受理”改革。完成30名窗口工作人员招录工作,推动全市范围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全覆盖,落实所有进厅事项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完成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窗口设置,进一步提升综合一窗服务能力。

  8. 提升“一部热线管便民”改革。配足工作人员,完善热线运行机制,加大协调督办力度,提升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今年力争“12345”政务服务热线考核成绩进入吕梁第一方阵。

  1. 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数字治理能力。

  1. 理顺政务信息管理运行机制。要统筹政府投资建设的政务信息化项目,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化职责归口管理,制定出台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程序、验收、停用等相关规范,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使用全过程管理。扎实开展党政机关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确保所有的问题在5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6月底前完成验收。

  2. 提升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配合吕梁市整合吕梁市级政务云,年底前完成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工作。完成电子政务外网扩容升级改造工程,年内完成电子政务外网IPV6部署应用,推进业务专网分类整合融合,实现跨网数据安全互通。

  3. 开展政务数据治理工作。积极配合吕梁市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摸清底数,形成政务数据资产清单。编制完善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完善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推动10项以上高频事项所需数据的共享。加大对政务数据共享情况通报和考核力度,促进资源挂接率和利用率提升。

  4. 持续拓宽数字政府创新应用。加快实施智慧政务项目,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倍增,完善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继续拓宽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范围。主动对接省市场局“一网通办”系统,试点开展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工作,实现足不出户就可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1. 强化“互联网+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全过程公正监管。

(二十一)压实责任补短。要牵头指导各监管部门实行“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清单化管理,细化分解到相关业务股室,及时开通执法人员账号。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填报培训,对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认真落实监管职责。

(二十二)形成常态补短。督促各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监管数据报送工作,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及时汇集各类监管数据和动态信息,推进数据报送“准、快、全”,提高监管系统的使用率。

(二十三)强化督导倒逼补短。“互联网+监管”工作是营商环境考核的重点工作,要加强督促指导,每月通报进展情况,对数据归集不准确、信息公开不规范、工作对接不到位的单位加大约谈问责力度。

  1. 注重服务强化监管,务实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二十四)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统一场地管理,升级优化监管设备,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加强现场管理,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

(二十五)对标全国一流,进一步精简流程、压缩环节,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体系和内控机制建设,重点推进“不见面交易”,探索在线动态监管,推动“阳光交易”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