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购住宅房、宅基地上自建房以及公共租赁房迁入申报材料:

1.迁入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房屋买卖网签合同、公租房租赁证等房屋权属证明;

2.迁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4.迁入人员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迁入人员不在同一户口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