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司发〔2021〕14号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4月15日将迎来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以及吕梁市、汾阳市有关要求,决定在我市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此次活动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司法工作实践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以及涉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构建大安全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主题 

  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三、宣传重点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着重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突出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配合市委国安办、市委政法委,将于4月15日当日在汾阳文化广场举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普法活动。另外,我局组织将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公证、律师及各司法所负责人、人民调解员通过微信等媒体推送国家安全法治宣传资料等,组织摆摊设点、进村入户等形式多样的基层法治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宣传教育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督促有关单位和有关部门运用普法课堂、学法讲座等多种载体渠道,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联合教育部门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青少年从小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三)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加大对非传统安全尤其是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法治宣传力度。突出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加深社会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增强对非传统安全的认识,促进依法防控疫情、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全面、准确宣传解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内容。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组织开展好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作为重点任务,列入我局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策划,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 

  (三)确保宣传效果。要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坚持网上网下结合,提高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要加大以案普法力度,结合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汾阳市司法局 

  2021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