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能源局关于印发《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汾能源发〔2021〕41号
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吕安办发〔2021〕31号)、《汾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汾阳市易爆物品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汾安办〔2021〕26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吕梁市和我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易爆物品安全生产责任,采取对表对账的方式,对合法易燃易爆企业的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检点,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操作标准规范;对涉爆物质来源全面检查检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建党10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能源局成立由高文河副局长任组长,油气股成员为组员的检查组。时间从即日起到2021年5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一)管道手续完善情况。主要包括管道项目核准情况,建设内容是否与核准文件一致;按照《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2013)标准要求进行管道竣工验收情况。
(二)管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管道保护专责机构设立情况;管道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情况;管道保护人员、设备和经费保障情况;管道完整性管理开展情况;管道竣工测量图、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和停运、封存、报废管道相关资料上报当地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情况。
(三)管道日常巡护情况。管道巡护专业队伍建设情况;管道巡查巡护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巡线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考核情况;规范设立并定期更新完善管道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情况;管道安全保护及监测装置定期检测和调试情况。
(四)第三方施工监管情况。管道第三方施工管理制度制定实施情况;未报批的管道安全距离内第三方施工行为情况;未报批的穿跨越管道第三方施工行为情况;第三方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
(五)管道外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管道外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建立管道外部安全隐患清单(台账)建立和整改情况;定期对已整改管道外部安全隐患进行复查情况。
(六)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情况;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情况;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与管道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信息沟通机制建立情况。
三、工作步骤
各企业针对此次检查内容,严格执行‘五落实’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对所属管道占用土地情况和所有权人等情况登记建档,对管道周边情况进行评估,明确风险源、风险点、风险环节和存在防控问题具体掌握清楚。
能源局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各企业全覆盖检查,对企业在工作中消极滞后,发现问题不处理、不落实,将依法给予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管道场站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场站负责人、巡线队长要亲自抓。同时要以此次检查为挈机,更新完善管道基本信息和资料档案,并形成定期更新制度。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管道企业要加强长输管道沿线村镇保护宣传教育,采用现场解说、悬挂条幅、散发传单,短信推送等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管道保护意识。对管道占用土地的所有权人,管道公司要书面告知管道保护相关注意事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信息报送。各企业要做好资料收集、统计汇总工作,待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并报回,汇总后将按照文件要求上报安委办。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