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能源发〔2021〕47号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及汾阳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根据《吕梁市能源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吕能源稽查发〔2021〕105号)、《汾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汾安办〔2021〕34号)文件要求,结合能源领域实际,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目标,不断巩固发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态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党 100 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成立能源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负责指导我市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组长由市能源局局长武胜强担任,副组长由市能源局副局长侯广仁、高文河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各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电力股,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发动、资料收集汇总、督导检查等工作。

  各电力企业、新能源企业和长输油气管道企业,国网电力汾阳分公司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成立专项活动领导机构,结合企业特点和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方案部署可行,检查总结到位。

  三、主要内容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30日开展,各项活动贯穿全年。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企业要组建安全生产学习宣讲队伍,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结合自身实际,聚焦企业重点,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开展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坛、研讨会活动,助推安全发展。各企业邀请专家学者组建“安全生产服务队”,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讲和安全诊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安全生产志愿宣讲团”开展“八进”宣讲活动,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主要负责人上讲台,对全体职工进行宣讲,要深入一线班组,与职工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夯实企业安全基础,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水平。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并组织专题研讨,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作为重要目标,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不断提升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的能力,更好统筹安全和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宣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以及在线访谈等宣讲活动。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本企业主要宣传平台推出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产重要论述”为主要内容的专访或文章,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扩大宣教范围,拓展受教育面,更方便群众了解有关安全疑难问题和了解相关知识的咨询需求,我局参加由市安委会牵头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地点在城市广场。各企业也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宣传点,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职业卫生常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解答职工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电力企业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市局领导将深入各企业活动现场进行检查指导。

  4、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各企业要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和网站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安全红线意识,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报道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事迹,曝光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引导职工把“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5、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业要以应急演练为主线,结合日常应急管理,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立足于灾害应对和事故处置全过程,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以活动促准备、以活动强能力,进一步锻炼应急救援队伍,检验应急救援准备,切实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各主体企业要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协调,确保演练活动有序进行、有效实施。

  6、开展技能培训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业要按照要求制定干部职工培训计划,依托高等院校组织脱产培训、集中轮训;各企业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突出抓好全员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和自救互救等培训,保障培训质量,严格考核考试,健全培训档案;各企业要对安全管理人员完成一次专题培训,组织开展考试或技能比武、竞赛。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开展安全“体检”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煤电力企业、新能源企业和长输油气管道企业要集中开展安全“体检”活动,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排查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8、积极参加各级单位组织的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业要积极支持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活动,动员广大从业人员和妇女、家属等积极参与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组织的活动,充分发挥广大从业人员、妇女和家属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行”活动,切实把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经费到位、责任到人;要层层抓好落实,加强督促指导,从严进行考核,做到统筹安排、整体部署、有序推进。要结合企业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企业特色、员工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确保上下联动、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企业要做好“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工作,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聚焦社会热点、工作难点、重点突出电力安全管理,同步推进能源领域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发现推广企业在重点工作实施推进中的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优化环境,营造氛围。各项宣传教育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群众,各企业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展板、标语和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优势,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格局,不断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及时沟通,协调配合。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上下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要注重总结经验,将好的经验、做法、典型,及时上报市能源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五)把握节点,落实责任。各企业要于6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报送市能源局电力股(508室);从6月起,各单位联络员要于每周二下午4时前,报送本企业上周“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包括电子文本、影像资料等),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活动结束后,要于7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到市能源局电力股(508室)。

  联 系 人:张立

  联系电话:13935840445

  电子邮箱:llfynyj@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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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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