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能源发〔2021〕75号

国网汾阳供电公司、发电电力企业:

  根据《吕梁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汾阳市能源局制定了《全市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全市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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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为扎实推动全市电力企业集中攻坚工作深入开展,确保落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根据《吕梁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二年抓推进”的总体安排,开展集中攻坚,基本构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四个体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推进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杜绝重特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责任体系

  各电力企业要认真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生产单元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要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研究、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持续不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三违”工作,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实施相应的经济处罚。市能源局将不定期对全市电力企业开展抽查督促检查,并重点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等人员,采取现场询问、随机考试等方式,检查个人岗位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凡不合格者要责令企业组织重新对其培训和考核,甚至调整工作岗位。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制度

  各电力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评定标准,自主创建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持续改进和达标晋级。要以“精、严、细、实”为标准,从工艺流程、现场管理、岗位操作、设备运行和人的安全行为等方面进行规范,制定科学、严谨、细致、精准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岗位双述”等安全示范岗。各电力企业均应尽快完成安全标准化等级认定工作,市能源局将分阶段、分批次将全市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持续督促各电力企业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并依法依规对未完成标准化的企业进行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各电力企业要持续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包括安全措施费、安全设施装备费、安全生产宣教和培训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费以及其他保障安全生产事项的经费,并纳入企业年度安全费用计划。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审计等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各电力企业安全费用要严格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要及时更新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四)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电力企业要健全完善和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方位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市能源局和各电力企业在年底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五)加强法治宣贯和警示教育

  各电力企业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知识等纳入全员教育培训内容。各电力企业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将法治学习与事故警示教育纳入培训计划,定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集中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事故预防、应急处理和自我保护能力。市能源局要将各电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情况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内容中,不断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确保法治宣贯和警示教育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起到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市能源局要把落实电力企业主体责任集中攻坚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激发各电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督促各电力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要确保措施到位。市能源局、国网汾阳供电公司及各发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清单管理,如期完成任务。

  (三)要加强考核奖惩。市能源局要把落实电力企业主体责任集中攻坚纳入部门下半年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纳入部门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推动集中攻坚深入开展。汾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过程中,将要抽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工作推进不及时的企业,取消其评选年度安全生产企业资格,请各电力企业高度重视,随时做好备查工作。

  请国网汾阳供电公司、各发电力企业于8月15日前报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攻坚方案,于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于2022年1月1日前报送2021年度完成情况,行文后的PDF版和WORD版同时传至市能源局电子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fynydl@163.com

  联系人:

    张立

  李银花

  贺毅辉

  办公室电话:0358-722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