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全市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等产业的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

()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全市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按程序组织实施。

()牵头组织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协调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电力运行管理。负责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汾阳市能源局共有职工56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公人员1人,事业人员49人:包括吕梁南科大绿色清洁能源联合实验室2人,能源发展服务中心47人,另有遗属补助人员1人。

单位车辆情况: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

本部门决算仅包括本级决算,无下属部门。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说明:汾阳市能源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无数据;汾阳市能源局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九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0271.47万元,支出总计10271.4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712.45万元,增长21.30%,支出 总计增加1783.96万元,增长21.0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清洁煤、煤改电项目支出增加,新增“汾阳市清洁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启动资金等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9750.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50.99万元, 占比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27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93万元,占比5.90%;项目支出9665.54万元,占比94.10%;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271.47万元、支出总计10271.47万元。 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783.96万元,增长21.0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783.96万元,增长21.0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新增2人,清洁煤、煤改电项目支出增加,新增“汾阳市清洁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启动资金等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71.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83.96万元,增长21.0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新增2人,清洁煤、煤改电项目支出增加,新增“汾阳市清洁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启动资金等项目。其中,人员经费568.04万元,占比5.53%, 日常公用经费37.89万元,占比0.3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71.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3万元,占0.09%;节能环保(类)支出8233.39 万元,占80.1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508.16万元,占14.68%;其他(类)支出520.48万元,占5.0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5.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8.04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37.8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5万元,支出决算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相比减少4.82万元原因是2021年度无环保安全检查站“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部门无公务接待费预算,无支出决算。

2021年度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无支出决算。

2021年度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无因公出国(境) 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5万元,支出决算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相比减少4.82万元,原因是2021年度无环保安全检查站“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是用于正常公务出行。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89万元,比2020年减少18.51万元,下降32.8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环保安全检查站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3.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3.28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21年度我部门无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我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无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机要通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评价项目8个,涉及资金6666.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8.97%

2021年度组织对能源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71.4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通过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自评,放大坐标找不足,提高标准找差距,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清洁煤”改造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16.84万元,执行数为1216.84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清洁煤发放工作;二是保障城乡居民供暖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跟踪动态过程缺少监控,导致下达资金在整合使用过程发生绩效目标偏离的现象。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绩效目标考评体系,提升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及时跟踪问效,实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可控制。(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 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 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 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 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 项目自评表



汾阳市能源局

20221115


  附件:
    1、2021年度“清洁煤”改造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2、汾阳市能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