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三)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全市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等产业的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

(2)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3)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全市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按程序组织实施。

(4)牵头组织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5)协调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电力运行管理。负责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6)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预算单位。

汾阳市能源局共有职工56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公人员1人,事业人员49人:包括吕梁南科大绿色清洁能源联合实验室2人,能源发展服务中心47人,另有遗属补助人员1人。

单位车辆情况: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1396.19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034.1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6.19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034.1万元。2、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2021年年预算持平。3、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与2021年年预算持平。增减变动原因:2022年煤改电、清洁煤项目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396.19万元,较2021年年预算增加3430.29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620.30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3.02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2年新增在职人员3人,工资支出增加;2、项目支出775.89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097.12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2年煤改电、清洁煤项目减少。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2年罚没收入征收计划40万元,较2021年实际完成数增加3万元,增减因素是:2021年罚没收入实际完成数为37万元,未完成2021年年初计划;罚没收入40万元,较2021年实际完成数增加3万元,增减因素是:2021年罚没收入实际完成数为37万元未完成2021年年初计划。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7.5万元。比2021年增加3万元。原因是:2022年增加环保检查站项目,“三公”经费预算增加。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是:2022年增加环保检查站项目,公务要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

  2.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2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5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11万元,增长41.85%,增加主要是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原因是:2022年业务量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1. 绩效管理情况

  1. 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6.19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 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我中心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

单位的补充工作经费9.74万元

单位的补充工作经费2.26万元

清洁供暖服务中心工作经费5万元

2022年煤炭协勤保安管理费181.28万元

煤炭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维护项目5万元

2022年第一书记驻村补助1.25万元

单位直接聘用人员经费2.26万元

汾阳市能源局清洁供暖服务中心人员经费12万元

环保安全检查站工作经费36.75万元

汾阳市2021年第二批“清洁煤”补贴资金500万元

2022年退役士兵3人工资16.92万元

汾阳市疫情防控人员误餐补助3.43万元

人员类项目565.72万元

公用经费项目54.58万元

  1.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计358.46万元。

1、车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我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价值92.84万元。

  1. 房屋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26.70平方米,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价值72.53万元。

  1. 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国有资产共计193.0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06.21万元,专用设备65.02万元,文物和陈列品 0 万元, 图书档案 1.06万元,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0.80万元。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汾阳市能源局2022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2个,总金额为186.28万元,其中:

  1. 煤炭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维护项目,金额5万元,一级目录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信息化服务,三级目录网络接入服务,四级目录无。

  2. 2022年煤炭协勤保安管理费项目,金额181.28万元,一级目录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后勤服务,三级目录安全服务,四级目录无。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1396.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6.19万元;2022年支出预算1396.19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620.3万元,项目支出775.89万元。

2023年收入预算146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5.68万元;2023年支出预算1465.68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651万元,项目支出814.68万元。

2024年收入预算153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8.96万元;2024年支出预算1358.96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683.55万元,项目支出855.41万元。

  1.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汾阳市能源局

2022年 5月 24日


  附件:
    1、2022年汾阳市能源局公开表.xls     2、2022年汾阳市能源局绩效申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