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预算表

八、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表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三)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汾阳市财政局机关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对乡镇、街道办的分配方案。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等。3、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预算编制,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票据和彩票资金。负责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征收、管理和稽查。5、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负责审核和编制汇总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管理财政银行账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6、提出地方税收建议。7、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整合、调剂、共享、共用机制,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审核批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界定等事项。8、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9、负责办理和监督各项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各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全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地方政府内债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定全市会计管理的工作制度及补充规定,负责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14、制定全市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市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15、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汾阳市财政预算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吕梁市有关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有关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为实施全市财政工作提供服务保障。2、配合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审核工作,配合完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协助做好具体项目支出的评审工作,提出部门预算的增收节支建议和评价意见。3、承担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算、概算、结算的审核工作。承担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工作。4、承担财政信息化规划建设,负责维护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运行工作。5、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6、除以上职责职能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履行职责。

(三)汾阳市国库支付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吕梁市有关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承担本市预算单位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3、具体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的核算工作;4、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汾阳市会计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吕梁市有关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电算化知识及有关培训工作;3、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审查;4、承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升级工作;5、负责会计法律、法规制度宣传工作;6、负责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7、承担本市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8、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包括汾阳市财政局机关预算、所属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预算的单位包括:汾阳市财政局机关、汾阳市财政预算服务中心、汾阳市国库支付中心、汾阳市会计事务中心共4个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预算表

八、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预算数据表动情况及原因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1265.58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2095.58万元减少830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5.58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83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项目收入减少。2、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3、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265.58万元,较2021年年预算2095.58万元减少830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792.65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863.31万元减少70.66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基本支出中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所致。 2、项目支出472.93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1232.27万元减少759.3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减少所致。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2年收费征收计划0万元,与2021年实际完成数 0万元持平,罚没收入0万元,与2021年实际完成数0万元持平。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比2021年8.2万元减少0.2万元。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5万元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

3、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3.2万元减少0.2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人次及批次。

4、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汾阳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所属汾阳市财政局机关、汾阳市财政预算服务中心、汾阳市国库支付中心、汾阳市会计事务中心共4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1.02万元,比2021年预算82.59万元增加8.43万元,增长10.21%,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年度预算指标中含工会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汾阳市财政局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5.58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汾阳市财政局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13项,分别为:机房网络设备购置更新、办公设备购置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信息网络运维费、聘请第三方机构重点及整体项目绩效评价、财政工作业务经费、第一书记扶贫驻村补助、临时工工资、借用人员经费、财政工作专项业务经费、省级文明单位奖励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汾阳市财政局部门公务用车编制2辆,年末实有公务用车2辆,原值为29.94万元。

2、房屋情况

汾阳市财政局部门年末房屋原值为101.84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汾阳市财政局部门年末其他国有资产原值489.42万元。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汾阳市财政局部门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1-2024年汾阳市财政局部门收入预算3796.74万元,支出预算379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7.95万元,项目支出1418.7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汾阳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1、汾阳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zip     2、汾阳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