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市监发〔202160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相关股室:

  为切实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糕点类食品制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在面包、蛋糕等自制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糕点、面包卫生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糕点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我市的食品安全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决定成立汾阳市糕点类食品制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指导以及对各所专项检查进行督查和抽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海彦 

  副组长:李竹山     

  成  员: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由牛宝成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监督检查的具体事宜及资料收集汇总。 

  三、检查时间及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全市的面包、蛋糕、月饼、饼子、馒头等糕点类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时间:2021年5月30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整治结束后,各所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筑牢安全防范墙 

  一是是否办理合法证照,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按要求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采购台帐记录,留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是预包装及自制散装糕点类食品是否按要求标示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是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情况,防蝇、防尘、防霉变设施是否完备,重点检查冷加工间是否按要求规范管理,是否设置预进间、配备紫外线消毒灯、空调等设施设备;是否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五是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严肃查处面包蛋糕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严厉打击在糕点制售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利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生产经营腐败变质,致病性微生物、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超标的糕点类食品行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及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所、机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糕点类食品制售单位的监管,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专项检查工作。各所要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重点,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细化工作落实,做到任务到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加大案件查办。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结合现场检查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自觉性。 

  (四)注重成果巩固。各所要及时总结专项监督检查中好的做法和不足之处,对检查中责令整改的生产经营户要及时复查,并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巡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所要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各类信息的收集、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敏感问题、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各所从6月1日起,逐日将检查情况(附件)上报至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2021年6月15日前报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附件:糕点类食品制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表 

                         

                      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