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生态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众化传播,切实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根据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在今年815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之际,将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生态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2024815日上午9:00活动设在市民广场。

三、参加单位及人员

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组织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我市活动。各镇、街道在各自辖区自行组织活动。

四、活动内容

1.组织集中宣传活动,组织社会公众和志愿者广泛参与,通过条幅、展板、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进行宣传,深入解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普及生态环保知识。

2.组织环保设施集中开放活动和生态环保宣传展览。通过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展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效、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绿色发展的成果。

3.组织生态环保实践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河流河道清洁等环保实践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行动。

4.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低碳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地选择宣传重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节水、节电和废物利用等的宣传和实践活动,动员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生活,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素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谋划,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要广泛发动社会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确保活动质量和宣传效果。

2.创新活动形式。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活动标识和宣传招贴画等宣传素材请在国家发改委网站下载使用。

3.注重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效,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参与话题互动,形成上下联动的宣传合力。

4.做好总结反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将活动开展情况、影响资料等报送至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

联系人:张建源

箱:fsthbwb@163.com




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

2024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