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2025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方案
汾住建字〔2025〕11号
2025年是《国家安全法》颁布施行10周年,4月15日将迎来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国家安全教育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住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吕梁市委部署与塑造住建特色相结合、集中宣传与常态化教育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覆盖相结合、工作连续性与工作创新性相结合,进一步聚焦活动主题、聚焦“全民”对象、聚焦“大安全”理念,扎实推进国家安全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人心、落地生根,确保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专题学习
1.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有关要求,提升机关党员干部自身国家安全理论业务水平。
2.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住建局党组学习内容,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教育和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国家安全专题学习。
3.营造氛围。各股室、站、中队及各下属单位要在宣传栏、橱窗等场所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挂图和宣传画,在电子屏循环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提示,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发展观念。
(二)推进“大安全”理念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
1.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
推动企业落实国家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国家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督促各房地产、建筑、物业、燃气等行业相关企业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国家安全知识培训,向企业从业人员普及国家安全知识,尤其强调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安全知识,如建筑施工现场的保密管理、燃气设施的安全防护等。
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排查,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对燃气管道、加气站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燃气供应安全;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小区公共区域、地下停车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2.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
加强社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促进广大社区居民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有效提升社区安全运行水平。利用党建引领物业工作契机,督促物业企业在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国家安全宣传栏、橱窗,在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等经常性播放安全常识和安全提示。结合社区实际,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安全应急演练。
3.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进乡村”
加强农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国家安全支撑和保障。在日常工作督导时,把国家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同步工作中。在村社公共场所设置国家安全宣传橱窗,张贴安全宣传画和标语。利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村文化活动站、学习室、广播等,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
4.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进网络”
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LED大屏等平台,发布国家安全知识科普文章、图片等内容,广泛宣传住建领域安全工作动态及成果,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条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建设。切实把握“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的工作原则,自觉担负起本部门数据安全主体责任,把国家安全贯彻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要强化政治担当,紧扣活动主题、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国家安全教育覆盖到全员、落实到“末梢”。要准确把握教育日活动基调,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杜绝各种“低级红”“高级黑”现象,密切关注线上线下舆情。
(二)增强宣传质效。各股室、站、中队及各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灵活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国家安全知识进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确保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取得成效,营造“天天都是4·15”的浓厚氛围。
(三)严守保密纪律。坚持“秘宣区分”的原则,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严守安全保密底线。在开展活动时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要按照保密相关规定要求,认真与相关部门沟通。
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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