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汛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汾住建字〔2025〕16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伴有较明显的降水集中期,出现阶段性局地极端天气的可能性较大,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和高温季节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防范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带来的灾害,及时组织现场抢险救灾,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吕梁市住建局、汾阳市政府进一步做好极端天气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要求,结合建筑施工实际情况,现就切实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防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暴雨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防汛应急机制,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安排专人随时掌握天气的最新信息,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等信息,并确保信息能及时传达到施工现场的每个工作人员。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尤其是施工现场要认真落实做好领导带班制度,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把加强防汛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提早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扎实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好防汛措施,重点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工程、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临时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严密监控。
1.对深基坑、高边坡等部位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排水系统畅通,防止雨水倒灌。
2.对各类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加固(设置可靠的刚性连墙件),设置可靠的防雷设施,防止大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塔吊、施工升降机要严格执行产权备案、装拆告知、使用登记手续。
3.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现场临时用电按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及TN-S系统设置,配备定型化电箱,安排专职电工负责安装、巡查。施工现场要做好防涝措施、防火措施、防雷措施。电箱、施工机械、脚手架、支模架、塔吊基础等作业场所要防止被水淹,必要时及时排水。遇大风、大雨、雷雨要及时切断电源。
4.对楼层各临边、预留洞口、电梯井等按要求做好防护设施。
5.在大风、强降水、雷雨期间,要及时停止施工,安排工人在安全地方躲避。现场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
6.检查临建设施的结构安全、基础牢固性及周边排水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设施及时进行加固或拆除。
7.各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上报。
三、强化施工安全管理
1.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在高温及暴雨期间进行露天作业和危险区域的施工。
2.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在强降雨期间不能确保安全的要坚决停工、撤人。
3.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通风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4.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在建项目接到强风暴雨、防洪、防汛预报时,也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边坡、基坑、建筑起重机械、工地围挡、临时用电、脚手架和活动板房等可能受汛期强风暴雨影响的部位,并制定整改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四、落实防汛应急措施
1.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如沙袋、水泵、雨衣、雨靴等,并确保物资的完好性和可使用性。
2.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明确队员职责,提前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
3.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置,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加强人员培训与教育
1.组织施工人员进行防汛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个人安全,避免在暴雨天气下靠近危险区域。
六、加强值班,确保信息通畅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认真组织落实汛期施工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应急响应措施,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安排好值班工作,发现险情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救,遇有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保证信息渠道通畅。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结合实际,立即进行动员和部署汛期和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严格实施,督促检查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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