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预算表

八、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三)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

于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城市设计、城市改造、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城建科技、建筑节能、抗震设防、人防建设、消防设计审查、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管理等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指导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推进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市并负责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工作,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市规划区内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市规划区内房屋销售、交易、租赁市场监管,监督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交易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征收等工作。

(四)负责市规划区内城市建设项目。编制市规划区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区内城市建设(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储备以及资金筹措、计划分配和监督管理;参与灾区重建、移民迁建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土地、规划齐全的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等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地产企业、工程监理和相关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市场准入、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建设合同管理;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

(六)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组织或参与全市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指导和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人防工程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建设产品、劳动安全工作;负责建筑业特种作业以及人员的监管。

(七)负责全市人防、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消防设计审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依法审批相关事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技术管理;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功能进行监督和管理;组织发放防空防灾警报;负责开发利用和管理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负责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人防异地建设审批;负责人防工程竣工专项验收。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等工作。

(八)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和城市执法工作实施监督、调度和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市规划区内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市容市貌、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监督管理;负责夜间灯光设置的管理;负责城市施工掘路许可管理;负责临时占用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场地管理;负责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投诉和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装备工作。

(九)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拟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新(改、扩)建项目储备、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管理城市道路、桥涵、供水、供气、供热、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市容环卫、城市照明、排水设施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安全和应急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指导全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

(十)负责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拟定全市村镇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广国家、省、市有关村镇建设的通用技术标准和服务;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镇建设;承担实施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程建设标准、经济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及全省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国家和省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行业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全市价格指数和市规划区内工程造价信息。

(十二)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全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墙体革新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负责全市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工作;负责全市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原汾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汾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汾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汾阳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汾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等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住建局。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对全市城市设计建设的监督指导,指导全市开展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推进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指导全市建筑业建造方式和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完善行业诚信体系,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建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组织工作。

2.与有关单位节能降耗职责的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市能源局负责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负责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市住建局具体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和城镇生活减排有关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市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八)除以上职责、职能转变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

及相关政策,履行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1、从单位预算构成看,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2、从单位预算构成看,本单位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预算表

八、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单位预算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9996.45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208.82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96.45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208.82万元。2、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2021年年预算相比无变化。3、财政专户收入0元,与2021年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增减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工资支出;二是本年重点项目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9996.45万元,较2021年年预算增加9208.82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224.57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97.75万元。 2、项目支出9771.89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9306.58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一是因机构改革,原本单位事业人员划转至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人员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增加了重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环卫一体化项目、鼓楼东街拓宽改造棚户区(冠宇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费项目、全市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风险普查工作经费及美丽宜居项目等。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2年无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8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24万元,下降7.20%,减少主要是人员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本单位事业人员划转至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一般业务费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0.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9.55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住建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96.45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涉及人员类项目1个,金额195.70万元;公用类项目1个,金额28.86万元;其他运转类绩效项目3个,金额19.29万元。主要用于:人防工作经费、第一书记扶贫工作补助、临时工工资。特定类项目绩效9个,金额9752.6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 汾阳市因灾受损农房鉴定费118.53万元,主要用途为因地制宜、分类改造,政府统建与群众自建相结合,政府补助与群众自救相结合,做好农村住房灾后重建修缮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到2022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住房重建修缮任务,受灾农户全部入住安全住房。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绩效评价为改善农户住房环境,降低农房安全事故发生率。

  2. 汾阳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991.3万元,项目服务范围为汾阳市区3个街道,11个镇,39个社区,项目用途为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公园、广场保洁,道路附属绿化带保洁,小广告清除,城市家俱保洁,公厕保洁与管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转运,无主建筑垃圾清运;乡村可燃类生活垃圾的清运和转运;市域内各级公路清扫保洁及公路附属护栏、灯杆、标志标牌的保洁;公路可视范围内垃圾捡拾及清理;智慧环卫平台运维管理;冬季除冰除雪、各类重大活动、恶劣天气环卫保障、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应急保障任务。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评价为提高城市道路洁净度、控制扬尘污染、降低空气含尘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3. 全市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风险普查工作经费533.85万元,项目用途为摸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风险底数,查明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同时为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探索路子,提供示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评价为降低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明确自然灾害风险点,减少自然灾害事故。

(4)2021年度吕梁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240万元,项目用途对10个吕梁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栗家庄镇花枝村、演武镇西河堡村、贾家庄镇董寺村、杏花镇武家垣村、肖家庄镇安头村、峪道河镇桑沟村、阳城镇西阳城村、冀村镇冀村、三泉镇南马庄村、杨家庄镇高家庄村)规划建设,每村2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评价为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加快推进奔小康步伐。

(5)汾阳市鼓楼东街拓宽改造棚户区(冠宇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费165.7万元,项目用途是为了鼓楼东街拓宽改造棚户区工程(冠宇项目)顺利完工,保证拆迁户早日回迁入住。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评价为解决了工程施工单位的资金需求,保障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完成。

(6)汾阳市鼓楼东街拓宽改造棚户区项目律师代理费28.5万元,项目用途是委托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参与处理汾阳市鼓楼东街拓宽改造工程项目房屋交付及相关纠纷处理事宜,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评价为促进工程项目房屋交付,协助化解群众矛盾。

(7)汾阳市贾家庄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1249.14万元,项目用途为建设完成贾家庄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评价为使贾家庄村在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村容村貌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上取得新成绩,为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同时也能成为乡村旅游项目发展的典范。

(8)汾阳市贾家庄等乡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农房抗震加固工程项目346.26万元,项目用途为完成城镇节能改造28201.45㎡,农村农房节能改造578户及贾家庄镇贾家庄村与肖家庄镇安头村共计987户农房进行抗震加固改造的前期。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评价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节约能源。

(9)退役士兵、专业志愿兵工资及社保缴费79.32万元,项目用途为规范对再就业退役军人的管理,保障再就业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保。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评价为改善再就业士兵生活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月31日,我单位车辆账面数量7辆,账面原值50.38万元,账面净值6.41万元。

2、房屋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房屋账面面积 3,400.00平方米,账面价值135.45万元,净值为13.17 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通用设备19.9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7.56万元。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22年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为汾阳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资金为6991.3万元,一级目录为公共服务,二级目录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服务,三级目录为废弃物处理服务、环境保护成果交流与管理服务。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9996.45万元,支出预算999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57万元,项目支出9771.89万元。

2023年收入预算10004.32万元,支出预算798.9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32.43万元,项目支出9771.89万元。

2024年收入预算10012.46万元,支出预算810.5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40.57万元,项目支出9771.8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5月24日

  附件:
    1、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     2、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绩效目标申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