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新区建设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交口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住建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部署,全面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现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质量监管的通知〉的通知》(晋建保函〔2025〕56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质量监管的通知〉的通知》(晋建保函〔2025〕56号)


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质量监管的通知(晋建保函【2025】56号).pdf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