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汾阳调查队党支部书记、队长 赵鸿喜

梦想需要信仰驱动,社会需要共识引领,国家需要价值导航。2023年12月8日对统计历史上来说具有极其重大的里程碑意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的第四十个年头。多年来,我国统计机构与法同行,形成了以《统计法》为中心,统计行政法规相配套,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规章为补充,较健全的统计法规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改革发展和统计法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于统计工作作出多次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简称《意见》)等7个统计方面重要文件,有力地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再上新台阶,推动依法统计的制度笼子不断扎牢,统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

统计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党和政府的“智囊团”、科学决策的“参谋部”而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统计数据,对正确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保障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在统计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随着新常态新要求与时俱进。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求必须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统计工作法治性、科学性、权威性,以坚定的使命担当与统计造假作坚决斗争,为提高数据真实性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而统计法作为指导统计工作的根本纲领,统计工作作为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要综合性基础工作,要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发挥统计法的引领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统计力量。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依法开展统计调查责任感

作为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统计调查是《统计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开展相关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是统计调查工作一再倡导的优良工作作风。统计调查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自1983年《统计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已经形成了以《统计法》为核心,统计行政法规相配套,统计地方性法规、部门和政府统计规章为补充的较为完善的统计法律体系,它们之间相互衔接、相互促进,不断提高统计调查的质量和效率,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充分发挥统计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依法开展统计调查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对统计调查人的根本要求。为此,国家统计局汾阳调查队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文件精神,把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做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不断提升统计法治理念,优化统计法治环境,以高质量的统计服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让统计法在推进统计调查工作现代化进程、规范统计调查行为、保障统计调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 

二、坚持效果导向,高质量开展统计分析报告撰写工作

统计分析报告作为采用统计特有的计算和分析方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大量加工整理后的统计数据和相关文字资料为依据,对社会经济现象进行定量和定性的综合分析,通过逻辑思维,从数量和质量的辩证关系中掌握社会经济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性,进而对社会经济的全部或某一方面加以描述说明或针对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表议论,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是统计工作的最终成果,是社会和经济管理的重要工具,是党政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在反映、指导和监督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汾阳队坚持开展高质量统计分析报告撰写工作。一是要深刻认识统计分析报告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做好统计分析研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统计分析研究能力水平。要积极引导干部职工钻研经济发展前沿理论和统计业务知识,充分挖掘常规调查数据资源,准确把握统计服务方向,不断拓展统计分析方法运用。三是强化目标导向,优化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机制。认真筹划优秀统计分析报告和优秀课题评荐工作,健全成果考核激励机制。四是深化内外协同。做好传帮带,加强各专业之间协作,组成联合攻关小组,有效聚合力量,加强分享借鉴,营造学习氛围,深度打磨精品优品。

三、聚焦风险防控,更加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统计监督是《统计法》赋予统计机构和相关统计人员的一项神圣职权,也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现代化改革深入推进,统计监督的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更好地坚持方法科学、遵循规律、及时准确、真实可靠、防止虚假,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使监督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统计保障。

为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国家统计局汾阳调查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有关安排,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总队党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并完善数据质量风险隐患防控清单,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统计监督职能以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基础。对落实清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发现的新风险点及时与总队汇报,不断提升汾阳队统计数据质量风险防控能力,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汾阳调查队也必将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确保数据质量风险隐患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根据调查工作各业务流程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并不断结合工作实际,对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关键环节数据质量管控,最大限度消除源头数据质量风险隐患加强数据生产全流程自查自纠,强化防控措施,切实防治统计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