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林发〔2022〕10号


为切实维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汾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汾安委字〔2022〕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森林草原防火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林草资源生态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次森林草原防火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落地,按照《汾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局里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防火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涉林乡镇林业员和林场职工为成员的专项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日常性工作事务由防火办具体承办。

三、工作目标

按照“防未、防危、防违”工作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打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火源入山入林,严查值班人员的脱岗、漏岗、离岗的失职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莫员脱岗、漏岗、离岗的失职行为,全力维护林草生态资源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四、方法步骤

一是细化措施,自查自纠。各涉林乡镇和林场要迅速动员部署,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二是全面检查,集中整改。局防火办要对各涉林乡镇和林场进行不间断督察。

五、工作内容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以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健全各级责任体系,逐级签订责任状、划定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管理;护林员要全部上岗,实现巡查管护全覆盖;重点林区进山入林路口、沟口要加密设卡,严格收缴火源,严防火种带入林内;重点人群、特殊人群、返乡人员、墓地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及监管监控措施情况。

(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治理情况。重点突出在林缘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排查整治情况,在林缘、林内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炮竹、焚香祭祀等排查整治情况,在林牧区、林草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放孔明灯等排查整治情况;林缘地带可燃物清理情况。

(三)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情况。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对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林乡镇、林场要强化责任意识、强化担当意识、强化红线意识,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统筹协调,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二)抓好整改落实。各涉林乡镇、林场要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同“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林区输配电设施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建立综合性台账,及时掌握排查进度和整治情况,同时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涉林乡镇、林场林业员要随时进行工作沟通,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

汾阳市林业局

2022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