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汾阳市2026年林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汾林发〔2026〕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林业保险经办机构:
《汾阳市2026年林业保险工作方案》已经汾阳市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汾阳市林业局
2026年2月13日
汾阳市2026年林业保险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林业风险,做好我市2026年林业保险工作,根据吕梁市林业和草原发展中心2025年5月28号印发的《关于地方特色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省监管局关于调整政策性森林保险保额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金〔2024〕65号)、《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省监管局印发的关于调整政策性森林保险标的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林规发﹝2024﹞53号)、《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省监管局关于印发省级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林规发﹝2024﹞72号)、《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扩大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责任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晋林护函〔2024〕252号)精神,参照我省核桃保险省级补贴试点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完善我市林业保险制度,提高林业保险服务能力,健全保障服务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不断提升我市林业应对灾害风险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推动我市林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主要内容
保险险种:核桃灾害保险;政策性森林保险;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责任保险。
(一)核桃灾害保险
参保对象:全市符合投保条件的所有核桃种植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保险标的:正常生长、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的核桃经济林。
投保方式:核桃种植户参加投保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由村(组)进行登记,承保面积经村(组)承办人、包村干部、镇(街道办)分管副职或镇长(街道办主任)审核签字后统一投保。
保险责任: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雷击、地震、泥石流、旱灾、连阴雨等自然灾害,以及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损毁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600元/亩。
保险费:84元/亩(市政府补贴67.2元/亩;农户自筹16.8元/亩)。
保险费率:14%。
保费资金分担比例:汾阳市财政补贴80%(67.2元/亩),农户自筹20%(16.8元/亩)。
保险期限:以一造(一个生长周期)为一个投保周期。
赔偿比例:各生长期对应的每亩最高赔偿比例
月份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比例 | 30% | 35% | 45% | 55% | 75% | 90% | 100% |
每亩最高赔偿比例指每亩最高赔偿限额占每亩保险金额的比例。
协议期限:一般以一年为一个周期。
(二)政策性森林保险
保险标的:已基本完成林权制度改革、产权明晰、生产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
投保主体:市林业局。
保险责任:涵盖主要自然灾害、有害生物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包括并不限于火灾、暴风、暴雨、洪水、泥石流、滑坡、暴雪、冰雹、霜冻、雨(雪)淞、旱灾、地震、虫灾、鼠灾、兔灾、外来物种灾害、疾病、疫病等风险。
保险金额:1200元/亩。
保险费率:1.8‰。
保 费:2.16元/亩。
保险期限:一般以一年(自然年度)为一个投保周期。
保费资金补贴比例: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25%,市级(吕梁市)财政补贴12.5%,县级财政(汾阳市)补贴12.5%。
赔 偿:具体按照山西省林草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关于印发《森林保险理赔规程的通知》(晋林规范发﹝2024﹞3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责任保险
参保对象:全市范围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因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害依法享有补偿的权利。
投保主体:市林业局。
保险责任:在承保区域内因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导致第三方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时,承保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救助补偿。本保险责任中的野生动物特指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省级重点保护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常见致害严重的野猪、野鸡、野兔、野鸽等野生动物。具体名录参照《山西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因非法捕捉、猎杀、攻击、挑逗、违规饲喂野生动物造成伤害的,不在赔偿范围内。
保费:60万元。
保费资金补贴比例:汾阳市财政补贴60%,省级财政补贴40%。
保险费率:12%。
承保范围:汾阳市行政区域内。
保险期限:以一年(自然年度)为一个投保周期。
保险限额:保险期间,累计责任限额不超过500万元。其中:财产损失累计限额475万元。财产损失中,农作物损失累计责任限额300万元,牲畜损失累计责任限额175万元;人身损失累计限额25万元。
赔偿:参照我省试点地区的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责任
保险赔偿标准。
三、运行模式
我市中央政策性森林保险由吕梁市遴选的保险机构承保;省级政策性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责任保险由汾阳市林业局组织政府采购的保险机构承保;地方特色核桃灾害保险由汾阳市林业局组织遴选的保险机构承保;汾阳市林业局负责与有关保险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财政部门负责林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安排、上级补贴资金的申请,保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林业部门负责为承保机构开展灾情调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督促各承保机构做好理赔和防灾减损工作,负责与承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汾阳金融监管支局负责督促承保保险机构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负责人为核桃保险全覆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协助承保机构做好核桃保险承保、理赔,负责做好核桃保险承保数据的审核、统计等工作。承保机构负责林业保险承保、理赔、政策宣传及防灾减损等相关工作。
(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汾阳市林业保险工作协调机制由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汾阳监管支局、所涉镇(街道)及承保机构负责人组成,协调工作由市林业局召集,具体协调林业保险推进过程中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镇(街道)和保险承保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新媒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林业保险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确保我市林业保险工作扎实推进,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打好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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