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四、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七、2021-2023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汾阳市林业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林业局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林业局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林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汾阳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汾阳市林业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汾阳市林业局2021年 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本部门职责

汾阳市林业局是我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林业行政执法、林业资源管理、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等其他有关林业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预算单位。我局设有站室及下属14个:林业行政、汾阳市核桃良种繁殖试验园、经销站、林政管理站、林业技术站、资金征费站、、森林公安派出所、林权管理中心、林业站、检疫站、种苗站、汾阳市核桃研究所、汾阳市向阳林场、汾阳市国营苗圃。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2129.8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51.6931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1725.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556.1331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收入预算包含上级资金,2021年收入预算没有包含上级资金,2021年平川、边山农田林网绿化工程、汾平、汾介绿化工程、防火经费等项目减少。2、政府性基金404.4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04.44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通道绿化占地补偿未列入年初预算。3、财政专户0万元,2020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2129.8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51.6931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594.77万元,比上年减少64.3117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退休,经费减少。2、项目支出1535.06万元,比上年减少1087.3814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收入预算包含上级资金,2021年收入预算没有包含上级资金,2021年平川、边山农田林网绿化工程、汾平、汾介绿化工程、防火经费等项目减少。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1年林场房租收入收费征收计划4.91万元,比2020年实际完成数2.945万元增加1.965万元,增减因素是:2020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加快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罚没收入0万元,2020年相比无变化。

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500 元/人年测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39.27万元,较上年增加1.04万元,主要原因:新增林场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开支、差旅费支出等。取暖费按照0万元测算,交通费按照2.5万元/辆测算。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1年,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万元。比2020年实际支出数减少3.32万元。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5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0.92万元,减少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2.4万元,减少原因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费用。

3、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其他运转类项目9个,金额217.1万元,主要用于:苗圃、经销站公用经费、工作经费、防火经费、退休人员年金做实、第一书记补助、森林公安公用经费等。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金额1287.59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绿化工程款项目718.6万元,主要依据汾发改审发[2017]9号、10号、24号、23号55号;汾发改审发[2018]1号,用途通过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增加林地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当地生态环境,遏制项目区生态退化,在实施我省“生态兴省”战略中充分发挥森林的重要作用。项目的实施不仅具有明显的生态效益,同时也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资金来源年初预算,绩效目标扩大社会就业2890人,净化水质和空气、防止水土流失,延长交通干线的使用寿命,绩效评价服务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8%。

2、主要道路、景点绿化管护工程项目127.8万元,主要依据汾林清【2020】17号关于主要道路、景点绿化管护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用途通过项目的建设,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当地生态环境,遏制项目区生态退化,在实施我省“生态兴省”战略中充分发挥森林的重要作用。项目的实施不仅具有明显的生态效益,同时也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资金来源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对身边增绿,改善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延长交通干线的使用寿命,防止水土流失,绩效评价服务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2%。

3、森林督查工作经费项目9.75万元,主要依据汾林清【2020】19号关于将2020年森林督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请示,用途为查处破坏林地的案件提供准确数字,维护森林生态安全,项目资金来源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对国家林草局遥感判读的136个小班进行全面外业现地查验、现地影像对接上传、内业判读甄别、森林督查图斑网上填报、监理成果矢量数据库,绩效评价服务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8%。

4、自然保护地规划工作经费项目27万元,主要依据汾林清【2020】15号关于申请自然保护地规划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请示,用途通过卫星影像叠加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公益林、城镇开发边界、矿权、林地“一张图”、国土三调等相关数据,对汾阳市进行全域分析,形成自然保护地规划成果,项目资金来源年初预算,绩效目标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坚持遵循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绩效评价服务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7%。

5、2020年通道绿化占地补偿经费项目404.44万元,主要依据汾林请【2020】20号关于造林绿化工程2021年占地补偿经费,用途为创优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加居民收入,项目资金来源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增加就业机会,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绩效评价服务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8%。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基本支出采购6台计算机设备3.5万元,90箱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9万元;项目支出森林督查工作经费采购劳务费9.75万元,自然保护地规划工作经费采购劳务费27万元,派出所公用经费采购3台办公设备3万元,2021年护林防火经费采购1台办公设备0.1万元,1台计算机设备0.5万元,共计45.75万元。

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单位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七、2021-2023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1年规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7.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7.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9.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4万元;2022年规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2.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2.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5万元;2023年规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3.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7.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8万元。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资产总计4540.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04.5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9%;非流动资产35.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固定资产271.0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

截至2020年底我单位固定资产271.03万元,其中:房屋1089平方米,共计16.29元;通用设备143件,185.17万元;专用设备41件,共计48.0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88个共计21.32万元。汽车3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洒水车1辆,共计38.89万元;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1-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产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务经费支出。

森林防火:为了防止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生态环境乃至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危害而采取的各种扑救森林火灾的措施。

森林资源: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汾阳市林业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1、附件1:2021年汾阳市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表1-10.xls     2、附件2:2021年汾阳市林业局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