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四、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七、2021-2023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汾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汾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汾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汾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 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 本部门职责

汾阳市自然资源局是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主要业务范围是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调控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和监管汾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2017年新成立的独立核算的下属于汾阳市自然资源局的全额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是依法为不动产权利人提供登记服务,依法承担涉及土地、建筑物、森林林木等规定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及其相关社会服务;汾阳市规划局根据吕编办[2011]55号文件精神,经市编委研究同意成立,主要负责编制城市道路,给排水、防灾、电力、通讯、交通、供热、供气、人防、环保、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审查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做好城镇勘测工作,做好建设工程开工前的放线工作和基础工程或隐蔽工程,施工前的验线工作,核发“一书三证”。合理利用城乡规划区内的空间资源,控制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管理好城乡规划档案资料,做好全市城乡规划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部门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所属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预算的单位包括:汾阳市自然资源局单位(包含汾阳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汾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汾阳市规划局)共3个单位预算。

2、从部门人员情况看,年初部门实有在职人员103人。其中行政公务员11人,工勤人员7人,全额事业人员67人(包括汾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0人、汾阳市规划局4人),财政供养土管员18人(其中:退休3人)

3、从机构设置情况看,局内设有:办公室、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自然资源规划股、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国土地理测绘信息管理股、执法监察股(法制股)、行政审批股及 14个基层国土资源所等共28个股室、站、所;及汾阳市规划局、汾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15205.26万元,比2020年预算2185.1万元增加13020.16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15198.26万元,比2020年预算2185.1万元增加13013.16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020年重点项目资金未列入预算;2、政府性基金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3、财政专户0万元,于2020年预算增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5205.26万元,比2020年预算2185.1万元增加13020.16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968.05万元,比上年1016.16万元减少48.11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自然资源局退休3人、调出1人,规划局调出7人。2、项目支出 14237.21万元,比上年1168.94增加13068.27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重点项目资金未列入预算,2021年新增汾阳市异地补充耕地指标项目、城北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1年第一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停车场设施规划编制等重点项目。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1年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20万元、土地出让价款收入34980万元,上述三项计划征收4亿元,比2020年实际完成数33966.25万元增加6033.75万元,增减因素是:土地挂牌、拍卖出让时价格具有不确定性;罚没收入1000万元,比2020年实际完成数2488.32万元减少1488.32万元,增减因素是:2021年省级重点工程、汾阳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及公益用地办理手续减少;耕地开垦费收入征收计划3.6亿元,比2020年实际完成数5129.2万元增加30870.8万元,增减因素:为了汾阳经济发展,加快项目落;矿业权出让收益收入征收计划5400万元,比2020年实际完成数5397.82万元增加2.18万元;不动产登记费收入征收计划20万元,比2020年实际完成数15.85万元增加4.15万元,增减因素是:不动产业务的开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数量增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征收计划1500万元,比2020年实际完成数2284.17万元减少784.17万元,增减因素是:城市建设减少。

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汾阳市自然资源局、汾阳市规划局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500元/人年测算,汾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800元/人年测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58.08万元,较上年56.17万元增加1.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退休、调出。主要用于: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等。取暖费按照31.14万元测算,交通费按照2.5万元/辆测算。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1年,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3万元。比2020年实际支出数减少0.3万元。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 1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0.3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是预计上级部门安排接待任务

3、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相比无变化。

四、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其他运转类项目金额494.27万元 ,主要用于:第一书记扶贫工作、工作业务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测人员经费等;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13742.94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文峰东街扩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42.93万元,主要依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公文呈批单2021事项第103号》,用途拟对文峰东街拓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涉及的文峰东街棚户区改造项目等有关内容进行编制,测算标准及过程东至东二环、南至永和大街、西至富民路、北至辛巷。总用地面积为71.55公顷,编制费用6000元/公顷,共42.9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保障片区所涉项目按规划投资建设;科学合理布局,规划基础设施,完成所涉棚户区改造。;结合人口发展、城市城市承载力等因素,引导可持续发展;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可持续发展格局的形成打下坚实的基础。绩效评价相关部门和相关利害人的意见>95%。

2、“数字汾阳”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项目90万元,主要依据根据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数字汾阳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通知》(吕国土资字〔2014〕378号)文件精神,用途测绘(航空摄影等);DEM、DOM、DLG数据生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整理及建库,构建汾阳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根据项目需求进行应用示范系统开发、系统集成、测试及软硬件设备的配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测算标准及过程甲方已向乙方支付项目启动费140万元;项目实施中期,甲方已向乙方支付187万元;甲方支付90万元给乙方,乙方完成“数字汾阳”项目软、硬件设备配置,完成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应用示范系统集成及测试工作;乙方完成“数字汾阳”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全部工作,最终成果批准验收后,由甲方再支付50万元给乙方。2020年8月已通过省厅组织的验收,预计2021年需付剩余部分9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为政府及部门提供空间信息支撑;开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水利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林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等生态信息应用系统;为城市战略研究、决策管理、应急响应及实施一切重大战略举措提供必需的基础信息平台,绩效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

3、停车场设施规划编制项目50万元,主要依据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县城)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1〕3号),用途为解决城市(县城)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促进城市(县城)交通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县城)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1〕3号)要求,开展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测算标准及过程人口规模28万人,参照《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人口规模*计费标准*专项系数(28万人×1.5万元/万人)×1.1=46.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待后期政府出台收费政策后收取停车费用;合理布置停车设施,缓解停车难问题;新城区按规划配建,老旧小区和片区合理改造,改善乱停车现象;全面摸清底数,科学预判停车设施需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绩效评价交警、公共事业管理等相关部门和相关利害人的意见>95%。

4、汾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项目项目154.53万元,主要依据根据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的有关通知,用途本项目调查总面积为1170.05平方公里,监理面积为1170.05平方公里。通过调查摸清全市境内土地基本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数据化,形成数据库。调查面积1170.05平方公里,调查费463万元,监理费33.8万元,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费3.8万元,测算标准及过程调查费138.9万元,监理费11.83万元,购置电脑、打印机等3.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全面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有效保护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有量,确保农业农村基础地位;掌握土地基础数据, 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管理工作需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土地资源基本信息,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土地资源基本信息,绩效评价受益群众满意度>95%。

5、杏花村酒文旅融合规划编制项目192.6万元,主要依据经请示市政府批准启动《汾阳市杏花村酒文旅融合规划》。,用途共计170个日历天。第一阶段:20个日历天,完成进场调研。第二阶段:30个日历天,完成概念性规划,获得省市领导认可。第三阶段:40个日历天,修改完善概念性规划,提交审定。启动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完成初稿,提交汇报。第四阶段:60个日历天,完善方案,提交控规与修规成果汇报与审核。第五阶段:20个日历天,进一步完善,提交全部规划成果。,测算标准及过程二阶段工作成果提交后,第二次支付192.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急需通过大力发掘自身的悠久人文历史资源,在白酒业外,将旅游业发展成为新型支柱产业;规划区内主要道路,以及冯郝沟村、东(西)堡村等周边主要区域的风貌控制与提升,科学规划道路,引导和控制景观风貌;资源调查与评价(包括现状植被、景观资源、生态环境质量及其它敏感性因子等,形成绿地景观规划图、环境保护规划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发展理念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四位四高两同步”工作,推动白酒、文化、旅游三大产业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融合发展;绩效评价交通、水利、文物等相关部门和相关利害人的意见>95%。

6、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项目30.69万元,主要依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18]61号),用途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对开发区的“主区”和“发展方向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成果经自检后报各市国土资源局审核确认,上报省厅审核。,测算标准及过程评价费30.6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全面掌握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切实提高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以较小的用地规模支撑较大的经济建设,提高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升土地供给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机制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绩效评价受益群众满意度>95%。

7、2021年第一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180万元,主要依据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0〕41号),用途经过与住建部门对接,结合我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活动,以“需求”定“应编”,将拟推荐的吕梁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栗家庄镇花枝村、演武镇西河堡村、杏花镇武家垣村、肖家庄镇安头村、三泉镇南马庄村、杨家庄镇高家庄村六个村庄列入“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年第一批编制计划,测算标准及过程涉及村庄数量,拟按每个村庄30万元,共计约18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合理规划村庄建设,避免重复无序的建设;加强乡村规划,促进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绩效评价征求相关部门和相关利害人的意见>95%。

8、城北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项目155.2万元,主要依据汾阳市人民政府公文呈批单2021事项第95号,用途根据太和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城北片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可行性研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请示》及市政府领导安排,拟对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北关园片区(拆迁安置项目)、北关片区(辰北派出所项目)、高护片区(学生公寓楼项目)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测算标准及过程东至东二环、南至庆三路\禹门河南街、西至学院路、北至英才街。总用地面积为172.47公顷,6000元/公顷,共103.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推进所涉片区有序发展,保障片区所涉项目按规划投资建设;科学合理布局,规划基础设施,服务北关园片区(拆迁安置项目)、北关片区(辰北派出所项目)、高护片区(学生公寓楼项目)等建设;结合人口发展、城市承载力等因素,引导可持续发展。绩效评价征求相关部门和相关利害人的意见>95%。

9、公证费项目7万元,主要依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2006] 114 号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用途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共35宗地公证费,测算标准及过程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共35宗地,每宗地公证费0.2万元,共计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维护土地市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绩效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95%。

10、汾阳市异地补充耕地指标项目项目12839.9865万元,主要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指标交易调剂暂行办法的通知,用途购买异地补充耕地指标,测算标准及过程汾阳市异地补充耕地66.6667公顷,耕地开垦费6.8万元/亩,总费用12839.9865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纳入我市补充耕地指标66.6667公顷,新增耕地,永久耕种,绩效评价受益村村民满意度>95%。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534.2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及打印、复印纸采购56.15万元,委托业务费采购478.13万元,其中2021年第一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180万元,城北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155.2万元,文峰东街扩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42.93万元,停车场设施规划编制50万元,其他50万元。

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2021-2023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5205.26万元,支出预算15205.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6.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76万元,项目支出14237.21。

2022年收入预算1554.99万元,支出预算算1060.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6.8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89元,项目支出494.27万元。

2023年收入预算1661.06万元,支出预算1166.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6.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28元项目支出494.27万元。。

非税收入征收三年预计173233.18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99900万元、耕地开垦费收入48000万元、罚没收入2200万元、不动产登记费75万元、城市基础配套费4800万元、矿业权出让收益18258.18万元。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部门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508.52万元,累计折旧384.22万元,净值124.3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5.36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0.89%;通用设备369.74万元,占72.71%;专用设备27.92万元,占5.49%;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图书档案2.79万元,占0.5%;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1.82万元,占10.19%。,无形资产0.88万元,占0.1%。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1-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耕地开垦费: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耕地,以及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负责开垦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汾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6日

  附件:
    1、附件1:汾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10.xls     2、附件2:汾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项目绩效目标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