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部门市政府的工作,为正科级,加挂汾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汾阳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办公及通讯地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党政大楼10层

联系电话:0358-7223300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发布的各类公文和有关会议材料。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送市政府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承办市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公务接待、公务安排。 

  (四)管理市政府、市长、市政府办等印章,负责市政府各部门的印章刻制、启用及废止。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七)围绕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参考意见。 

  (八)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九)受理向市政府的各种请示、报告,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十)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省政府报送重要信息。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协调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 (街道)、市直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工作。 

  (十二)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做好外事、台港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市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涉台港澳活动,审核因公出国出境有关手续。 

  (十三)指导、监督政府门户网站的制作、管理和维护更新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责调整 

  1、划入的职责 

  将相关机构承担的外事、港澳事务、台湾事务职责划入市政府办。 

  2、划出的职责 

  (1)将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市应急管理局。 

  (2)将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的政府法制职责划入市司法局。 

  (3)将政务改革和管理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 

  (4)将侨务方面职责划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5)将市政府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人防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十六)职能转变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能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枢纽作用。加强和完善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政务服务职能。统筹协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效”改革相关工作,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十七)除以上职责、职能转变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