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吕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4号)精神,汾阳市人民政府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领和梳理,结合《汾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形成《汾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 起草背景

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202311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4号),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实施规范(2023年版)》,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完善本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

  1. 工作进展

根据《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领和梳理,形成了《汾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汾阳市委编办于20231127日联合发文,就清单征求了各镇、相关市直单位的意见建议。128日,经汾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汾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汾政办发〔202345号),清单共计244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11家镇人民政府和22家市直单位。

  1. 涉及单位

11家镇人民政府、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档案局、公安局、交通局、教科局、林业局、民政局、能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水务局、税务局、市委编办、市委统战部(宗教事务局)、卫体局、文旅局、消防救援大队、烟草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四、较2022版主要变化

减少事项

1.犬类准养证核发(公安局)2.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3.船舶国籍登记(交通局)4.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林业局)5.银行帐户开户许可(人行汾阳支行6.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人行汾阳支行

(二)新增事项

1.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公安局)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公安局)3.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急管理局)4.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应急管理局)5.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市行政审批局)。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