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局户籍人口统计年报资料显示,2020年末,全市总户数168306户,总人口434615人,户平均人口2.58人。其中男性221315人,占总人口数的50.92%;女性213300人,占总人口数的49.08%;性别比为1.038:1,同2019比总户数增加940户,总人口增加408人。

一、城镇人口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末,全市城镇人口为170071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39.13%,城镇化率比去年提高了0.18%。乡村人口为264533,占全市总人口数的60.87%。

二、人口自然增长、机械增长率变动情况

2020年全市共登记出生人口为5106人,比2019增加267人,出生率为11.75‰;死亡3282人,比2019年增加1418人,死亡率为7.55自然增长率为4.20‰。迁入总计1793人,其中:省内迁入1449人,省外迁入344人;迁出总计3038人,其中:迁往省内2067人,迁往省外971人;机械变动减少1245人。

三、人口年龄变动情况

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0-17岁88931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20.46%,比2019增加184人;18-34岁113517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26.12%,比2019减少2639人;35-59岁155687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35.82%,比2019增加1112人;60岁以上76480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7.60%,比2019增加1751人。

四、户籍人口统计数据变动分析

自2010年以来,汾阳市户籍人口增长缓慢是多种因素相互叠加、相互影响的结果,同内其他产煤地区一样,人口增长缓慢甚至负增长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

一是经济因素。近些年由于汾阳市经济发展速度慢,经济增长缺乏强劲动力核桃树苗的销售变缓,白酒行业销售主要集中在汾阳之外所以减弱了外来人口来就业生活的吸引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汾阳市人口向经济发达或较发达地区流动。

二是人口因素。近几年我市出生人口减缓,死亡人口增加,外市迁入人口少,迁往外市人口增加,无论是自然增长率还是机械增长率均大幅度下降。因我市城镇化进程加速生活、结婚、子女抚养成本成倍增加,促成我市生育率水平降低,即使在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后也没有得到改变。

三是其他因素。受就业、收入、城市规模等因素影响,导致人才外流的现象在我市比较明显。我市工业化和现代化水平高新行业就业水平较低导致每年汾阳市籍大学毕业生平均3000人左右,而回到汾阳市就业的确很少。这部分流失人群正是汾阳市建设的主力军也是正值生育旺盛期,随着这部分人群在异地发展,在工作的城市购房、生育,父母也随着搬迁,一个人户籍的变迁带动全家户籍变动。目前看,汾阳市近几年总人口还将增长持续低迷且老龄化也比较严重。人口不断增长低迷汾阳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应引起政府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