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政办发〔2018〕8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汾阳市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 

  巩固水平的实施方案 

    

  控制中小学生流失是《义务教育法》赋予各级政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社会和家长的共同责任,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提高各部门干部职工对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抓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控辍保学工作行为,加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力度。坚持“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总体思路,确保实现控辍目标。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汾阳市“控辍保学”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冀小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效锋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侯晋清  市教科局局长 

  成  员:雷成才  市财政局局长 

          强玉山  市文化局局长 

          秦广生  市人社局局长 

          冀爱动  市工商质监局局长 

          吕小转  团委书记 

          王冬明  市司法局局长 

          王晓飞  市民政局局长 

          尹国娇  市妇联主席 

          马世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道办)镇长、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侯晋清同志兼任。“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研究解决“控辍保学”的具体问题,督促检查各乡镇、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中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范围内。 

  各乡镇(街道办)要成立由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亲自抓,分管副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具体负责,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工作职责 

  市政府对全市“控辍保学”工作负总责,统筹规划、指导督促该项工作开展。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必须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搞好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安排专人深入村、组、户,具体负责“控辍保学”工作。要强化政府责任,大力宣传和贯彻《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把“送子女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变成家长或监护人的自觉行动;要建立起乡、村委(社区)、村小组三级联动防护网络,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从各渠道外出打工。各乡镇(街道办)要与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签定禁止未完成义务教育学业的子女外出打工和送子女入学协议书,要严格执行“四不办理”原则(即不送子女入学,一不办理贫困补助或社会救助;二不办理住宅审批手续;三不办理外出打工证明;四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结合本乡镇(街道办)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控辍保学”与劝返辍学生工作;要积极配合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依法控辍工作落到实处,使“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2.市教育科技局:负责全市“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搞好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工作。要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学困、厌学”而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稳住“学困生”,使其学有所得;留住“易辍生”,使其安心学习;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要多渠道筹资,继续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实施好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要强化师德教育,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教师的关怀,用情感感化学生、留住学生。 

  3.建立健全控辍协调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防辍控辍责任,形成控辍的长效联动机制。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控辍实施方案,加强学籍管理,对乡镇(街道办)和学校的控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评,依法对学校、教师实施行政处分和处罚。工商质监部门要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要加强对不满l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行为的监督检查。公安、司法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殴打、侮辱学生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文化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对网吧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要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民政部门要在社区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与学校密切联系沟通,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扶。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控辍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做好控辍保学有关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责,确保领导到位 

  1.市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全市“控辍保学”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办)要建立由乡镇长(街道办主任)牵头,相关人员参与的“控辍保学”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工作,真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坚持“控辍保学”“双线三包”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认真执行并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相关制度。落实好责任承包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乡镇(街道办)领导干部包干到村、村领导包干到村小组、村小组包干到户,确保流失适龄儿童少年返校学习。做到时间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执法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3.健全办学管理体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义务教育总体水平。整合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4.坚持依法治教,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依法治教轨道。要加大义务教育执法力度,乡镇(街道办)和村委(社区)干部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控辍保学”相关制度,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保学”责任。村委(社区)干部要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民政、共青团、妇联、工商质监、人社、公安、司法等部门要积极参与,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对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发《限期入学通知书》,给经过督促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发《行政处罚通知》,由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依法加强对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务工、经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加大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少年、儿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杜绝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务农、务工、经商等现象。 

  5.建立扶贫助学机制。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辍学;鼓励社会捐助,充分发挥贫困学生助学基金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定扶贫方案,为贫困家庭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贫困学生全部入学;严禁乱收费,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做到“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二)落实教育行政部门责任,认真实施“控辍保学”工作 

  教育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转变作风,靠前指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分析学生辍学原因,研究应对措施,拓宽保学渠道,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作用。  

  ⒈坚持“控辍保学”“双线三包”责任制。市教科局要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力度,常抓不懈。市教科局领导班子包片、各股室负责人包联系点、各学校校长包校、教师包学生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责任到人。 

  2.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小学、初中学籍制度,严格转出、转入、休学手续,对辍学学生的辍学原因、去向等电子学籍档案进行管理,实现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流动情况的动态监控。 

  (三)充分发挥学校“控辍保学”的职能作用,积极实施管理控辍 

  1.各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都担负着“控辍保学”的重要责任。校长与教师要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要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做好转化“学困生”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爱护学生;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努力实现“一个都不少”的目标。 

  3.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坚持小学升入初中的整体移交工作和异地就读回执制度;针对假期学生容易辍学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将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贫困家庭未成年子女等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健全流动适龄、儿童少年档案。建立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4.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广大教师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分层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业和心理辅导,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多关心、多鼓励,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真正使“学困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遏制学生因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5.实施“爱心帮扶”行动,保障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权利。要建立“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学校为主、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儿童为本”的留守儿童教育管护长效工作机制,努力让留守儿童“学业有教、安全有保、亲情有护、生活有帮、困难有助”。要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调配现有的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妥善解决其就学问题。 

  6.组织开展“控辍保学活动月”活动和争创“无辍校”“无辍班”活动。每学期从开学第一日起的第一个月为“控辍保学活动月”,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为“确保学生入学周”。各中小学校要制订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活动和创建“无辍班”和“无辍校”活动。要协助乡镇(街道办)对辍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送发“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如未按规定期限返校,应及时报告乡镇(街道办),以便统筹协调,进一步做好辍学生的返校工作。 

  7.坚持辍学情况报告制度。中小学要定期或不定期向乡镇(街道办)和市教科局汇报控辍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对辍学学生及时教育、及时劝返,使控辍工作常抓不懈,收到实效。 

  (四)开展“控辍月”系列活动,确保学额巩固 

  各学校将每年3月和9月定为中小学“控辍月”,对辍学的学生进行家访和劝返。教科局要牵头认真组织好“控辍月”各项活动。一是制定“控辍月”活动方案,及时启动“控辍月”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启动控辍专项调研行动,深入了解掌握本地控辍工作难点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好学生入学中的问题和困难;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千名教师进万家’家访行动,对推迟入学、存在辍学可能的适龄儿童、少年,组织和动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及时通过电话、微信、走访等形式进行家访,尽最大可能减少适龄儿童、少年失学。 

  五、考核办法 

  1.对市教科局、各乡镇(街道办)及相关职能部门控辍目标的考核评价工作,由汾阳市政府在年终目标考核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评检查。“控辍保学”工作绩效实行“一票否决”。因工作不力,导致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辍学率超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各中小学的控辍工作,由市教科局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各村委(社区)的控辍工作目标,由各乡镇(街道办)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总结推广“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的成功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强化执法意识,明确控辍的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每年将定期在全市开展控辍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对第一次督查不达标的乡镇(街道办)和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第二次督查仍不达标的,将给予黄牌警告,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经整改后第三次督查仍不达标的乡镇(街道办)和学校,市政府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