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政办发〔2018〕8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局、办、中心,管委会: 

  《汾阳市“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和“土炼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集中整治“黑加油站黑加油点 

  黑加油车”和“土炼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巩固今年6月全市打击取缔“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和“土炼油”(以下简称“三黑一土”)专项整治成果,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的成品油生产、运输、销售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根据《山西省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晋商办〔2018〕215号)《吕梁市集中整治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和土炼油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吕政办发〔2018〕77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三黑一土”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突出重点、依法整治、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工作方向,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精心部署、严厉打击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城乡结合部、国省公路沿线、成品油经营网点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成品油生产、运输、批发、零售为重点环节,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为重点打击对象,坚决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深挖一批幕后组织者、操纵者,打掉其保护伞,斩断成品油市场地下链条,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建立起依法打击、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合法经营、规范有序的成品油经营格局。 

  三、整治重点 

  以《安全生产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2018年10月11日至2019年1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对非法生产经营“土炼油”的企业及窝点,一律依法取缔。 

  (二)对黑加油站(点)的整治。 

  1.对列入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加油站设置要求,但手续不完善的加油站(点),一律停业整顿,并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手续补齐之前,一律不准复业。 

  2.对不符合规划和加油站设置要求的黑加油站(点),一律依法取缔。 

  (三)对黑加油车的整治。 

  1.对于无证、无牌、套牌或证照不全非法从事成品油、废机油运输的,一律依法取缔。 

  2.对于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并使用各类油罐车非法从事成品油销售的,一律依法取缔。 

  (四)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 

  对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的加油站(点),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环保设施、油品质量、购销票据、计量器具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规范经营。 

  (五)抓好“三黑一土”回头看工作。 

      对今年我市6月份开展的“三黑一土”专项整治工作中取缔的黑加油点认真开展“回头看”,杜绝死灰复燃。 

  四、乡镇部门职责 

  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三黑一土”违法行为负有监管责任,是监督、取缔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排查,做到底数清、责任明,发现一处立即取缔一处。 

  经信局:负责成品油仓储和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和实施,以及新建油库和加油站的规划确认。负责依法对成品油流通企业的购销、油源、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监管,对违规建设和经营的黑加油站点进行查处。 

  交通局:负责依法查处不具备成品油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废机油运输和销售的车辆,查处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域内违法建设加油站点的行为。 

  工商质监局:负责对流通环节油品质量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掺假使假、以次充好、商标侵权等非法经营行为。协助成品油经营许可部门依法查处、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对生产各类基础油、燃料油等生产环节进行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产品质量检验。 

  国土局:负责依法查处“土炼油”生产窝点及黑加油站点违法占地行为。 

  住建局:负责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违法在建加油站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公安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侦查成品油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等活动的刑事案件。 

  交警队: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道路运输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无证、无牌、套牌或证照不全黑油罐车进行取缔。 

  税务局:负责依法查处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和“土炼油”生产窝点涉事单位偷逃税款行为。 

  环保局: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以及其他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监督查扣和没收的油品及相关设备的无害化处置,严厉打击从事“土炼油”的违法行为。 

  供电公司: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切断非法油品生产和非法经营油品单位的电力供应。 

  规划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加油站点选址意见、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规划竣工认可等手续办理。 

  安监局:负责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日常安全管理,负责新改扩建加油站的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督促成品油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管理。 

  消防队: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消防审核、验收等手续办理。 

  城市执法队: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拆除涉事的违建场所。 

  宣传部、新闻办、电视台: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依法查处成品油行业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指导符合规划条件的加油站点尽快完善手续,实现合法经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效果,成立汾阳市集中整治“三黑一土”专项行动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吴晓东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闫成虎  市政府副市长 

          周  宏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侯利军  政府办公室主任 

  宋  峰  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吕继海  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  鹏  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  强  经信局局长 

  吕佩锋  交通局局长 

  冀爱动  工商质监局局长 

  董士元  国土局局长 

  赵  军  住建局局长 

  张景伟  环保局局长 

  李吉福  安监局局长 

  李世诚  规划局局长 

  药利斌  新闻办主任 

  李海洲  电视台台长 

  孔令华  税务局局长 

  马世剑  公安局副局长 

  贾建海  公安局副局长 

  梁小刚  消防大队队长 

  王秉阳  交警大队副队长 

  田  伟  城市执法大队队长 

  贺永峰  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及三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双打”办(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闫成虎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赵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鹏、冀爱动、张景伟、李吉福、吕继海、马世剑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工作统筹、上下协调、信息梳理收集、部门行动计划督促、交办督办、分析研判、总结汇报、工作考核、宣传报道等工作。 

  (一)排查整治组 

  组  长:闫成虎 

  副组长:赵  强  冀爱动  张景伟  李吉福  贺永峰 

  梁小刚 

  负责线索排查、明察暗访、督查检查、受理举报、现场处置、案件移交等工作。 

  (二)依法打击组 

  组  长:周  宏 

  副组长:马世剑  贾建海  王秉阳  孔令华  董士元 

  赵  军  吕佩峰  杨斌峰  田  伟 

  负责依法打击违法单位及人员、依法打击阻挠抗法人员、查扣违法车辆及生产设备、拆除涉事违建场所、追缴偷逃税款等工作。 

  (三)执纪问责组 

  组  长:宋  峰 

  副组长:郭  斌  刘慧正  刘艳宏 

  负责对本次行动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问责,严查“三黑一土”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 

  六、工作步骤和任务 

  (一)开展清零行动 

  10月11日至10月17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已摸排的“三黑一土”线索进行全面核查、集中取缔,一周时间内全部取缔、捣毁。查处一批行政、刑事案件,依法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打击整治强大声势。 

  (二)深入开展排查打击 

  10月17日至12月15日,在完成清零目标工作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排查工作,对摸排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处置,特别要加大对已取缔“三黑一土”的跟踪检查,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从严打击,确保举报一例、核实一例,发现一例、打击一例,坚决防止本辖区“三黑一土”现象的发生。 

  (三)开展督导检查 

  领导组办公室和执纪问责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取缔“三黑一土”工作进行检查。对专项行动走过场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涉嫌徇私舞弊、不作为、渎职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尽快制定工作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集中对本辖区“三黑一土”进行排查取缔。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切实使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执法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每周五将专项整治情况以及案件查处情况,报送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二)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案件通报移交机制。要加大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认真查验相关证照、验收意见真伪和有效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本部门牵头处理的,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属其他部门牵头处理的,在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及时将案件移交牵头部门处理。在专项行动工作中杜绝扯皮、推诿等现象发生。 

  (三)强化舆论引导,畅通举报投诉。 

  宣传部、新闻办、电视台要加大宣传的工作力度,大力宣传成品油市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效果,加大对成品油市场中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实名举报响应工作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成品油市场违法犯罪行为。 

  (四)严肃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领导组办公室和执纪问责组要联合有关部门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边督边改、边整边改,切实将集中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整治职责,对不履职、不尽责,整治不及时、不彻底,甚至包庇保护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及个人,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启动问责机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抓好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在做好集中整治的同时,要注重将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分级监管常态化,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特别是对已取缔的“三黑一土”要定期进行复查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