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扶贫开发中心关于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示公告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助的通知》(晋乡振发〔2021〕1号),给我市下达专项资金389万元。
现根据资金使用方向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使用计划如下:
安排扶贫项目 1个,共安排专项资金389 万元。详见附件。
发文字号:汾扶开发〔2021〕12号
公示时间为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358-7335223
举报电话:12317
汾阳市扶贫开发中心
2021年6月4日
附件:
1、第二批附件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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