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应急管理厅对全省煤矿“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强化“一通三防”责任落实,完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强化瓦斯灾害超前治理,着力解决瓦斯超限问题,深化推动落实地面区域预抽、井下超前预抽、保护层开采等治本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一通三防”事故。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煤矿企业要以瓦斯抽采为重点,以通风系统和瓦斯地质为基础,以安全监控系统为保障,全面建设完善“抽采达标、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煤矿企业要强化通风安全管理,保证通风系统合理可靠、风量充足,严格落实通风管理规定,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违规串联通风,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要深化瓦斯抽采达标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年度瓦斯抽采达标实施计划和“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瓦斯治理方案,持续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强化瓦斯抽采达标管理,确保瓦斯抽采目标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保护层开采及区域性预抽煤层瓦斯措施,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必须开采保护层。要严格落实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综合防灭火措施,实施主动预防。

  省应急管理厅明确,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完善瓦斯超限报警处置制度和误报警管理力度,严禁随意切断和修改瓦斯传输数据。发现瓦斯超限或异常,要按照分级追查制度,严格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四项措施。对煤矿发生高频次、高浓度等瓦斯超限报警要比照事故进行追查。同一煤矿一周内发生瓦斯超限2次及以上的,该矿必须停产整顿至少3天。(王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