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行政单位,单位主要职责为:1、贯切党和国家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研究拟定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3、研究拟定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4、组织协调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5、负责卫生执法,医疗仪器、放射、环境和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等。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7、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性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8、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和规范,指导基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负责药具发放管理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9、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工作,联系指导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卫生、民政、城建、交通、经贸等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负责跨地区之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协调工作,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
机构设置情况:现有人员20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正科级干部5人、副科级干部7人、行政工人3人、科员2人。设有办公室、党建办、人事股、财务股、法制股、疾控股、医政医管与中医药管理股、基层一生与妇幼科技股、应急与监督股、计生宣教股、行政审批股、网络和信息管理股、药政药械股。
二、部门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8年我单位的主要任务为: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2、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3、负责公共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组织和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和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工作。指导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6、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采购、配送、使用的有关规定。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7、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8、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管理、发布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
完成情况:2018年我单位积极开展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已完成,并完成项目目标的申报及执行。
三、部门决算单位主体构成
本单位2018年决算仅包括本级决算。
四、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1139.47万元,支出1129.81万元。
2018年收入1006.45万元,支出1037.27万元。
2018年收入较上年减少133.02 万元,较年初预算1004.42万元增加2.03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92.54万元,较年初预算1008.19万元增加29.08元。
(一)收入决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4.42万元,比2017年决算减少135.05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734.47万元。比2017年决算减少原因为项目经费的减少,比年初预算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调资增加,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2、政府性基金无。
3、财政专户无。
(二)支出决算
2018年支出决算1037.27万元,比2017年决算减少92.54万元,原因为行政退休人员工资由养老发放;比年初预算增加767.32万元,原因为人员经费调资增加,年中追加项目经费,其中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008.19万元,比2017年决算减少12.56万元,原因为2018年调出1人,退休1人;比年初预算增加738.24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调资增加,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1、基本支出248.38万元,比上年383.05万元减少134.67万元。减少原因是:退休行政人员工资由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发放。
2、项目支出788.89万元。比上年746.76万元增加42.13万元。增加原因是: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三)本年度变化较大的科目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248.36万元,比上年支出383.05万元减少35.16%,原因为本年度调出1人,退休1人,厉行节约减少日常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168.19万元,比上年支出847.40万元减少50.15%,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资产总计759.93万元,比上年1433.92万元减少47%,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负债总计5.35万元,比上年4万增加33.69%,原因为本年度质保金增加;净资产754.59万元,比上年1429.92万元减少47.23万元,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为36.08万元。其中办公费4.1万元,差旅费4.17万元,培训费0.22万元,维修维护费3.36万元,会议费0.54万元,邮电费0.02万元,手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2万元,劳务费0.45万元,其他交通费16.35元,办公设备购置2.3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0.56万元。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78.5万元,实际金额70.95万元,采购项目为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759.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3.5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2.84 %;固定资产496.1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5.28 %;无形资产0万元;在建工程90.2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1.88%。
1.固定资产情况
经盘点统计,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496.1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49.9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0.23%;通用设备161台266.3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3.69%(汽车4辆43.9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8.85%;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5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1.69 %);专用设备10 台45.7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9.23 %(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文物陈列品0万元;图书档案12册1.5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32%;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32.4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53%。
2.无形资产情况
本单位无无形资产。
3.在建工程情况
在建工程1项,90.28万元,已投入使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18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个为计生家庭奖扶项目,金额为444.96万元。
计生家庭奖扶项目,多年来,我局积极探索完善计生家庭奖扶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有效机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资金和项目管理体系。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是每年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是取信于民的幸福工程,是必须完成好的一项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过问,解决实际问题。
2、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投入到位。摸清底数,准确地搞好奖励对象的认定工作,是搞好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乡(镇、街道办)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深入到每一个村组,逐户、逐人审核认定。确保上报的每一个数据都要真实可靠,上报的每一个奖励对象都要符合资格认定条件。
3、抓好宣传,搞好服务。各新闻媒体,各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使奖励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奖励兑现政策的过程成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再宣传、再教育的过程。
4、加强协调,搞好监督。奖励政策兑现工作,全省统一行动,每一个环节都有统一的要求,必须做到实施方案统一,工作步骤统一,时间安排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要制定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办法。按要求落实“三榜公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2018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4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8.85万元减少5.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 万元3.04增加0.3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 3.66万元,比年初预算3.04万元增加0.62万元,比上年决算3.04万元增加0.62万元,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
2、本年度共接待6批次33人。公务接待费0.34万元,比年初预算0.37万元减少0.03 万元,比上年决算1.50 万元减少1.16万元,减少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日常支出。
3、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起到很大的作用,因而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2、“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支出。
汾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