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事项依据 | 责任主体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对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第四十七条 | 汾阳市 审计局 | 汾阳市 审计局 | |
2 |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第四十九条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二条 | 汾阳市 审计局 | 汾阳市 审计局 | |
3 | 对封存有关账册、资料、资产,申请法院冻结存款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 汾阳市 审计局 | 汾阳市 审计局 | |
4 | 通知暂停拨付与暂停使用有关款项权 | 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 汾阳市 审计局 | 汾阳市 审计局 | |
5 | 审计监督权 | 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二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八条 | 汾阳市 审计局 | 汾阳市 审计局 | |
6 | 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核查权 | 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第二十七条 | 汾阳市 审计局 | 汾阳市 审计局 | |
7 | 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权 | 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第二十六条 | 汾阳市 审计局 | 汾阳市 审计局 | |
8 | 审计处理权 | 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第四十条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二条 | 汾阳市 审计局 | 汾阳市 审计局 | |
9 | 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以及有关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存款权 | 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第三十条 | 汾阳市 审计局 | 汾阳市 审计局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晋公网安备 141182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