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实施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拟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委托代理要求    

1.委托代理范围: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服务单位

2.委托代理时间:202545

3.代理机构条件:

1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机构

2)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风险承担能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配备,具有不少于3名熟悉采购业务的专业人员;

4)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三、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报告;

3.业务人员信息、简历及相关资质;

4.近三年代理服务类采购的案例简介;

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证件均须提交复印件一份,整理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交资料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5328日至202543日。

2.报名要求:报名资料电子扫描PDF格式文件,以单位名字命名发至fyszfb@163.com;纸质文件通过邮政EMS(寄件后须及时电话通知工作人员)或者直接送达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送达地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政府主楼1018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不予接收。

联系人:李倩男

联系电话:0358-7223300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