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政办发〔2022〕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汾阳市“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

建设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汾阳市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汾阳实现“三个走在吕梁前列、跻身全省第一方阵”目标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优化汾阳市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依据《山西省“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吕梁市“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汾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汾阳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汾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加速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五年来,汾阳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吕梁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三对”“六最”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落地见效。2020年1月3日举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审管衔接备忘录签署暨集中审批印章启动仪式,封存废止印章10枚,全面开启“一枚印章管审批”新模式。市级共划转18个部门的203项审批及关联事项,划转率达80.8%。与18家划出事项单位签署审管衔接备忘录,完成审批相关档案、证照、网办系统的移交工作,共移交企业档案5551份,形成法律法规文件汇编26卷,移交空白证照26种、审批系统11个。同时,制定出台了《汾阳市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汾阳市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办法(试行)》等7项配套制度。

市场化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清单之外“非禁即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基本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1个工作日办结。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让企业用营业执照一把钥匙,打开了“准入”和“准营”两扇大门。拓展“多证合一”,大幅缩短企业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时间。推行“简易注销”,极大地释放了社会资源。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大力精简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围绕降低税费、融资、制度性交易、人工、用能、用地、物流等成本,积极实施减税降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入。建设类项目已全部通过“吕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三网融合(一体化投资在线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政务服务平台)已基本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多图联审、联审联办,同时将工程规划许可与施工许可并联办理,在项目前置条件、手续齐全完善的情况下,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限均压缩至7个工作日。

数字政府建设成效初显。一是开通“一条热线管便民”。建立“12345”二级站1个,三级站73个,截止2020年底,共受理办结各类群众诉求3407件,办结率96.96%。二是展开“一个平台管监管”。常态化开展“互联网+监管”业务培训,建立月通报制度,截止2020年底,共录入监管行为数据2633条,监管数据覆盖度14.54%。三是推进“一网通办提效率”。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完成39家单位电子政务外网二次接入工作,基本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按照36个要素信息将已划转事项重新录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是加快推进“一项制度好差评”。政务大厅实现“好差评”系统全覆盖,截止2021年底,通过平板电脑端、互联网端、短信端等渠道共接受评价4893次,好评率99.96%。五是严格执行“一个平台管交易”。按照交易全程电子化要求,积极配合吕梁市开展市县交易一体化,依托省级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实现互联互通。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速形成,全省上下万众一心,奋力在资源型经济转型率先蹚出一条新路,强力推动“六新”突破,高质量转型发展态势强劲,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党的建设和党领导的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正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转型发展新局面。汾阳市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刻,需要更大力度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集聚,更大力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更大力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汾阳市在建设“六最”营商环境过程中面对的机遇和挑战都发生了新的变化。

从国际看,营商环境现已成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核心竞争力,国际竞争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营商环境的竞争,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选择投资与贸易合作地的重要参考指标。从国内看,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在全国各地落地生根,投资和市场环境不断改善,市场运行成本逐步降低,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逐步形成。从全省看,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我省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推进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从汾阳看,我市自然资源、特色品牌、地理区位、历史文化等优势明显,转型发展态势好、空间广、潜力大,经济社会发展仍处在快速发展上升期,发展方式正处在规模扩张转向结构优化和质量提升的过渡阶段。未来5至10年正是汾阳激发潜力,将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发展优势,提升在全吕梁市、全省乃至全国地位的关键时期。汾阳市委也要求全市营商环境进入全省前列。为实现这一目标,务必要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个个争做服务标兵”理念,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见效。

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不确定性风险,面对全省各地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种种举措,汾阳市营商环境还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政务环境方面,标准化政务大厅亟待建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部门间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市场环境方面,仍存在部分制约和限制非公经济发展的隐性壁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配套措施缺乏精准性和协同性。市场监管制度体系不完善,对新兴科技领域出现的新事物,监管缺乏前瞻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查协同机制有待健全。资源要素环境方面,劳动力、天然气等资源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经营发展,企业获取这些要素的价格及企业为获取这些要素所需要付出的额外成本偏高。法治环境方面,部分行政人员、群众、企业法治观念淡薄的情形尚未根本扭转,部分执法规范标准不统一,司法部门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支持、排忧解难方面做得不到位。创新环境方面,整体创新氛围不高,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研发投资力度不足,未能有效发挥院士工作站功能。本地科研院所成果转化较少、风险投资活跃度较低、新业态支持力度不够、人才引进政策效果不佳,缺乏一套较为完善的人才引进、使用、收入分配、激励及生活保障等政策体系,人员素质及服务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

二、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营商环境等重点改革领域攻坚克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吕梁市委“五个吕梁”战略目标和汾阳市委实施“35105”战略体系,紧紧瞄准“一个目标”(营商环境进入山西省第一方阵)、抓住两个重点(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三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全力服务汾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满意为中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切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根本目标导向和核心价值导向。始终把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目的。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加强法治建设相结合,创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稳定公平的制度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营商成本,促进实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

坚持以公平法治为基石。构建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造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用法治之手为各类市场主体架起一张“防护网”,让营商环境更温暖,企业经营更有安全感。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反映普遍的突出问题,针对市场准入、政务效率、监管执法、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以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务实有效政策举措回应企业关切。

(三)发展目标

到2023年,营商环境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审批事项减少20%,申请材料压减30%,办理时限压缩50%,涉企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力争更多营商环境指标进入吕梁市前列,营商环境总体进入吕梁市第一方阵。

到“十四五”末,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六最”目标基本实现。人才机制活力和政策吸引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迈上新台阶,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度不断提升,力争营商环境各项指标进入吕梁市前列,营商环境总体进入全省前二十名。

到2035年,对标国际标准、接轨世界规则,全面建成更富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

三、围绕数字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政务环境

(一)积极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1.完善数字政府运行管理体系。完善“一局一公司一中心”管理架构,由市政务信息管理局承担电子政务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等职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依托吕梁市云计算运营公司,完成市直各部门政务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建设、运维任务。组建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负责全市数字政府建设技术层面的设计、论证、咨询、指导和评估,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

2.完善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体系。在吕梁市建成的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基础上,打通现有各类专业系统,统筹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完善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依托吕梁市建成的政务云和政务云管理平台,建设完善多云管理平台,形成汾阳市政务一朵云,推动市直各单位政务信息系统政务上云实现“应上尽上”,实现全市政务信息系统迁移到政务云,实现政务数据共享归集。完善将电子政务外网管理权移交于政务信息管理局的一张网,并在此基础上加快全市电子政务外网IPv6的改造。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完善全市“一张网”,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向全市各部门、镇(街道)、人员密集的社区全覆盖。

3.完善数字政府数据资源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务数据采集、提供、维护、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政务大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加强政务大数据汇聚管理和应用,配合吕梁市完成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等6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配合完善吕梁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按照省、吕梁市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标准规范,优化提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加快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互联互通,按照办成“一件事”的全流程做好数据归集和平台贯通,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

4.强化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机制,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致性防护体系。保障电子政务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务领域云、网、平台、数据、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提高系统访问、技术应用、运维服务、数据流动等方面安全管理能力。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的安全保障机制。严厉打击网络和数据领域的不法行为。

5.开发一批创新智慧应用。强化互联网和信息网络技术综合应用,以大数据为核心,通过信息化手段,重点开展加快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加快建设“领导驾驶舱”系统、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完善水质环境综合信息化监管系统、加快建设“12345”政务服务热线服务站、建设基层治理系统、进一步提升“吕梁通”APP服务能力、推动民生领域数据集中和应用开发等应用工程,实现智慧办公、智慧审批、智慧监管、智慧服务,推动政府运转更加廉

专栏1:智慧政务工程项目

实施数字政府新基建项目,推进数字政府基础设施融合提升。运用区块链、智能认证等前沿技术,构建数字政府“数据中台”“数据超市”,逐步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用数据服务的数字政府管理服务模式。瞄准转型发展、政府治理、民生服务等迫切需要,稳步推进雪亮工程、智慧教育、智慧城管等工程,创新开发一批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特色应用。

洁高效、政府政策制定更加精准科学、政府服务更加方便快捷。

(二)持续打造审批最少的营商环境

以“六减一优”行动为抓手,持续打造审批最少的营商环境。

6.持续开展“六减一优”行动。围绕企业投资、生产经营、创新创业等方面减事项、减时限、减环节、减要件、减证明、减次数、优流程。对标全省一流,依据市场主体诉求,继续压减审批时限。通过告知承诺、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区域评估、统一办理等方式,大幅减少各类前置审批环节。继续精减审批要件,能通过数据共享、网络核验获得的材料,其他审批环节已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再提交。

7.加快清理规范性文件步伐。全面清理阻碍营商环境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滞后于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快清理完善。与改革决策相抵触的,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建立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8.推动“非禁即入”全面落实。全面执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修订后及时转载发布,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的规范性、便捷性,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成为一张管用好用的“活清单”。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三)持续打造流程最优的营商环境

以“一网通办”提速行动为路径,持续打造流程最优的营商环境。

9.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以“最小颗粒度”为梳理标准,在不同层级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统一。全面梳理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公共法律服务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增加办事其他要求。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推进办事要件和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

10.优化线上政务服务流程。全面优化线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电子流程,升级完善线上咨询、申报、预审、核验、支付、递送的标准化服务流程。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推动证照、办事材料、数据资源共享互认。推动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必上”、业务办理系统“应接必接”、办件数据信息“应传必传”,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进一步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加快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证照制作、决定公开、收费、咨询等环节“全程网办”。

11.建立网上政务服务“中介服务超市”。大力推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依法整治“红顶中介”,斩断利益关联,取消、降低相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查处政府部门转嫁承担费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等行为,依法整治和打击各类“灰中介”“黑中介”。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破除中介服务垄断。依托全市政务服务网,加快开发建设中介服务“网上超市”,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

12.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创新,统筹整合“两微一端”政务服务功能。以公安、人社、教育、卫健、民政、住建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开发“汾阳政务”微信公众平台,拓展在线预约取号、全过程查询评价、个性化订阅、智能化搜索等功能,聚焦最新政策解读,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对接“吕梁政务通”APP,拓展政务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十四五”期间,实现市政府各部门政务服务APP、微信公众号与“吕梁通”APP全面对接,实现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

13.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深化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领域的应用,统一应用省电子证照系统和电子证照库,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电子证照同步签发。按照全省统一规范,建设全市电子印章系统。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法律效力,建立健全基本标准规范,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重点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管理,逐步提升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准入、银行开户、社保、税务、公积金等办理量大、需求迫切的重点领域和事项中的应用水平。

14.加快推进“跨市通办”“跨省通办”。在政务大厅设置“跨市通办”“跨省通办”窗口,按照吕梁市统一安排部署,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加快推动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就业创业、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等个人服务高频事项实现“跨市通办”“跨省通办”。

专栏2: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项目

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细则。编制并公布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其办事指南,列明所需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样本、电子表单、来源渠道、材料份数和规格、受理标准、是否需电子材料等信息。对政务服务事项咨询、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实施标准化管理,为企业群众提供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规范服务。让企业群众办事线上“只登一张网”“全程网办”“一次不用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窗通办”“最多跑一次”。

四)持续打造体制最顺的营商环境

以“四个一”改革行动为重点,持续打造体制最顺的营商环境。

15.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严格执行《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基本目录》。全面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配套制度改革,以整体性政府的服务理念、服务路径和服务方式,强化系统、业务、数据、技术、人员“五个融合”,切实推动审批服务由“碎片化”向“集约化”转变,释放审批服务改革“物理集中”到“化学反应”的集成效应。深化审批部门间配合联动,对需并联办理、配合联动事项,及时研究会商,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梳理调整优化事项业务受理、联合勘验、审核发证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办理环节、责任分工,推动审批链条无缝隙衔接。

16.扩大“一个系统管监管”应用。加快构建全市规范统一、数据共享、协同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健全完善“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监管数据汇聚数量和质量,加快推动权责清单、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清单对接一致,加快推行重点领域监管全覆盖,特别是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化品等领域,要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监管信息第一时间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全程可追溯。提升监管精准性,积极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深度融合,充分运用企业信用信息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精准性,充分利用省局10个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预警模型,快速响应收到的风险预警线索,加强风险预警线索推送、核查、处置和反馈的闭环管理。大力推广移动监管业务系统,做到检查行为全程记录、检查结果实时上传,积极开展本地监管履职评估评价,通过督促考核倒逼监管部门履职,切实推动监管责任落地见效。“十四五”期间,完成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整合,建立以“互联网+监管”为依托、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重点、包容审慎监管为辅助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

17.提升“一个平台管交易”成效。配合吕梁市进一步理顺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机制,依托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吕梁市)发布市域内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推进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

18.优化“一条热线管便民”功能。健全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绩效管理、分析研判的业务闭环,切实将12345政务服务热线打造成为政府的“总客服”,群众的“暖心线”。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年工单按时办结率。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向群众宣传热线新增功能。到2023年,实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扁平化、服务标准化、调度在线化、督办权威化。

(五)持续打造机制最活的营商环境

以创新审批专项行动为举措,持续打造机制最活的营商环境。

19.积极推行“场景式”审批。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利用大数据主动研判企业和群众潜在的个性化、多元化服务需求,发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优势,以为企业和群众高效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围绕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全过程,全链条整合优化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办事流程,进一步打破“碎片化”的政务服务模式,促进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到“找政府”的转变。按照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推动企业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实现“场景式”审批,实施“集中受理、自动分送、协同办理、统一办结”集成服务,推动“一件事一次办”。2022年上半年底前,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全覆盖。

20.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将直接面向群众、点多面广、乡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按法定程序赋予各镇、街道。加快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提升“政务服务一体机”布设普及率,充分利用好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代办站、银行网点就近办的优势,打造15分钟便捷办事圈,实现便民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块办”。畅通信息引导和人工帮扶渠道,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农村地区实际,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

专栏3: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建设项目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则放”的原则,通过委托下放方式,充分赋权镇、街道。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网络、有设备、有经费、能办事”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基层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同时加快政务服务超市向社区延伸。

民服务,灵活有效解决老年人无法享受智能化服务的问题。

21.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在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以外的行业、领域,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承诺符合办理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直接作出同意的决定;未履行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条件的,撤销决定;作出虚假承诺的,直接撤销决定,按照未取得决定擅自从事相关活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履约践诺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平台。

22.建立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申请人信用状况良好、申请事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时,应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按照正常审批服务流程受理办理。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补齐补正所有欠缺材料后,予以正常办结。

(六)持续打造效率最高的营商环境

以服务企业全周期为牵引,持续打造效率最高的营商环境。

23.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成本。将企业注册、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票和税控设备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开户等全部纳入“开办企业”流程,推行线上“一网申请”线下“一窗办理”,实施免费刻章、免费发放税务Ukey。通过全程网办、流程再造、压缩时间、降低成本,到2023年实现0.5天办结,到2025年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基本实现企业开办全类型、全区域、全流程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核、即时审批。

24.提升公共服务效率。一是优化电水气报装流程。推进企业用户用电、用气、用水接入流程改革,实施提升企业用电、用气、用水接入便利化行动计划,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规范报装服务行为,大幅压缩报装时间。大力推行供电企业业务100%网上办理和预约上门服务,用户通过供电企业网上营业厅、微信号、吕梁通即可办理用电、缴费、故障报修等业务,实现用户办电“零跑动”,电力接入“零成本”。进一步压缩用气报装时间,推行先踏勘后受理、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快速报价等服务新模式,集体居民用户办理时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涉及新建埋地管道的非居民用户办理时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或者总时限不超过5日)。精简用水报装环节,压减企业用水成本,全面实行“一次性告知、仅跑一次或不见面”报装,办理环节压减至3项,接入办理时限压减至4个工作日。公开水、电、气报装各项费用,允许有资质的公司承揽报装工程业务。二是建立政务服务与水电气服务联动机制。全面推进供水、供电、供气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建立政务服务与水电气服务联动机制,在现有网上行政审批的基础上推行行政审批网上联办,实现在客户办理房产过户的同时为客户办理用水用电用气账户开、过户等配套业务,在客户申报社会投资备案得到批复后或申请建设工程许可时,根据客户需求相关职能部门将相关信息同步推送至水电气公共服务单位,相关公共服务单位以最早的时间、最快的速度介入,为客户提供水电气接入相关服务。三是进一步降低用能用网成本。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的支持政策,持续推进将除高耗能以外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全年降低5%,切实加强转供电价格监管,确保民营企业及时足额享受降价红利。坚决贯彻落实“提速减费”政策,大幅降低企业宽带和互联网专线资费,降低水、电、气、暖等资费标准,为企业提供产品优惠价格。积极开展免费提速行动,持续加大力度为企业社会总成本“降费”,大力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25.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强化部门信息集成共享,完善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对企业间转让非住宅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设立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全面完成存量房屋登记资料移交,完善土地权籍信息库,出台不动产遗留问题统一解决措施,进一步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加大存量数据整合力度,提升信息共享质量,完成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验收与汇交工作,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开展水、电、气、数字电视过(立)户与不动产登记联动办理试点。同步建设基于手机APP移动端的水、电、气、数字电视过户集成服务平台。开展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公积金中心、各银行网点、法院等专网联通工作,将不动产信息查询业务延伸至市住房公积金,将预抵押和抵押业务的受理和缮证延伸至各银行网点,将不动产查封、解封延伸至法院,通过将业务量有效分流,实现“就近办”“快捷办”。到2022年上半年底,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线上受理、办结,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零收费”。到2025年,不动产登记更加便利,一般登记全部压缩至2天。

26.优化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度。拓展网上办税事项,简化办税流程,减少办税环节,强化数据共享,加快建设“便利化办税+网络化服务+个性化推送+在线化审核+数据化管理”为一体的电子税务局,实现日常业务“网上办”,咨询辅导“在线办”,单一业务“掌上办”、关联业务“一键办”。推进出口退税申报由“无纸化”向“免填报”跨越,一、二类出口企业和新旧动能转换企业退税审批时间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全面实施“征前减免”税费优惠改革,实行税收优惠“不来即享”,实现税收协定优惠事项先受理备案后录入,确保企业100%享受税收红利。到2025年,力争办税时间压缩到年均49小时以内。

27.推进阳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建立健全代理机构、公共资源、评审专家、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管理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动采购代理机构加快转型,建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竞争、廉洁高效、物有所值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同步完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定,包括公布中标和合同信息,细化和规范招标需求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投标文件澄清。明确界定项目分类标准及适用规则,按全流程全覆盖要求向社会公布采购信息和执行情况信息,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限和申报材料。简化招标投标流程、扩大招标自主权,优化招标投标服务模式,促进服务便利化。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依托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全面推行“不见面交易”,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体系和内控机制建设,实现在线动态监管全覆盖,推动“阳光交易”落地见效。

(七)持续打造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目标,持续打造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28.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新模式,推进“受审分离”改革,实现“一窗”咨询、帮办、受理、转办、制证、盖章、出件、送达、评价的闭环运行模式。

29.全面推行导办帮办代办服务。普及完善咨询导办帮办窗口,制定全市统一的导办制度、指导手册、工作流程,实施“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专人负责”的导办帮办代办服务举措,实现市政务大厅、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咨询导办全覆盖,遇到问题贴心帮办。压实重点投资项目“领导包联责任制”,成立重点项目专班,升级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制度,对重点投资项目实行一对一精准服务,为项目落地提供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高质量服务。

30.探索“秒报秒批”服务。拓展“秒批”服务事项范围,使更多事项通过信息共享、自动比对、核验申请信息,实现基于申请材料结构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审批要素指标化的系统无人工干预自动审批。强化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共享,实施无感申报(“秒报”)模式,实现办事信息零填写、申请材料少提交。探索推出“秒报秒批一体化”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政务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

31.不断提升政务大厅服务品质。加大政务环境基础设施投入,新建标准化政务大厅,不断提升服务硬件水平,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应进必进”,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减少企业和群众等候时间,便民服务事项排队等候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试点建设“7x24小时不打烊”,在政务大厅布设“政务服务一体机”,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共享数据支撑,推出一批凭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即可实现自助办理的“无人审批”事项。加强与银行、车站的合作,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建设“7x24小时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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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标准化政务大厅建设项目

新建标准化政务大厅,建设内容包括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办公用房,以及停车场、道路、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

2.切实加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好差评”、党员先锋岗、党员监督台为监督手段,让政务服务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着力提升“好差评”评价应用效能,政务服务中心组织推动被评价单位、评价事项和评价人员全覆盖,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事一评议”全覆盖,拓宽政务服务评价渠道和方式,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覆盖率,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实、督办、问责、奖惩和反馈机制,将“差评”整改作为重点,专人核实、督办、回访,加大考核分值占比,切实推动为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动态评选“红旗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鼓励广大窗口干部职工勇于改革创新。完善大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加强日常督查考核,及时通报情况。持续开展联合值班巡查,当好服务员、宣传员、监督员、办事员。

(八)建立常态化政企联系制度体系

33.健全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各部门编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政策,应广泛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对关系企业切身利益、专业性较强的涉企专项政策,应依托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等,兼顾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科学合理选取企业家代表共同参与起草,根据企业痛点难点针对性研究提出政策措施。

34.建立企业诉求直达立办机制。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功能,建设汾阳市统一的市场主体服务平台,线上开辟“诉求反映窗口”,线下专设“诉求协调部”,及时发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倾听企业诉求反映,解决企业疑难问题。对通过市场主体服务平台举报、投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并及时向举报人、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实现企业诉求直达、政府马上就办。

35.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出台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培育“亲”“清”政商文化,开展全民廉洁教育,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公职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工商界人士廉洁从商教育,加强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强化廉洁典型示范引导,形成廉荣贪耻社会氛围。大力弘扬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的“四到精神”。

四、服务市场主体,不断提升市场环境

(一)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

36.简化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手续。遵循依法登记、自主申报、意思自治、信用承诺的原则,推行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市场主体对名称、经营范围、住所等登记事项实行自主申报,登记机关对其进行形式审查,提高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合并登记受理审查与核准程序,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市场主体登记直接核准的审批模式,构建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推动实现“全程零见面”秒批登记,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赋予企业更多的自主权。探索市场主体证照联办试点,重点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探索企业营业执照及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联合审批试点。

37.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将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通过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实现市场主体“一照走山西”。对“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探索实施“一窗受理、多向流转、组合审批、证照同发”的容缺并联审批模式,推进“一企一证”“一业一证”改革。提升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实现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信息在部门间精准推送和高效互认流转。

38.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进一步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等企业类型纳入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对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且不存在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社保部门及时反馈“注销无异议”意见,并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加强行政审批部门和税务部门简易注销业务协同。

39.全面优化破产办理机制。切实提升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加强法院破产审判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府院协调机制,探索推广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完善破产管理人名册动态调整机制,多措并举降低破产案件办理时间和成本。做好困境企业分类处置,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是适应市场需要、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鼓励和引导适用重整、和解程序,帮助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对于资不抵债、丧失自我修复和发展能力的“僵尸企业”及时启动清算程序,依法有序退出市场。

(二)深化市场主体项目审批改革

40.全面推进“承诺制+标准地”改革。制订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事项清单、准入条件及标准、操作流程等。加强事中事后服务监督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事项服务监管办法,做好承诺后预审、开工前并联审验、竣工后验收服务管理等工作,强化全程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服务。全面深化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严格落实《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一般工业项目审批实现“全承诺、无审批、拿地即可开工”。实施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先行完成区域评估,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全承诺、零审批、拿地即可开工”。

41.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办理建筑许可“2430”改革和社会投资类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项改革。推行联合评审,推进投资项目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全过程咨询改革,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价评估环节。完善并联审批、省市县三级联动、职能部门责任、项目化管理、协调调度、监督考核六大常态化机制,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到2023年,通过精简审批环节、整合申报材料、提供集成服务,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2430”目标,即:1万平米以下的社会投资产业类项目24个工作日办结开工前全流程审批事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类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3个工作日。

42.强化“多勘合一,多评合一”。实行限时联合竣工验收,将同属竣工验收阶段的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竣工验收事项合并为联合验收一个办理环节。实行统一竣工验收材料和验收标准、建设单位一次申报、限时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的审批管理方式。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探索开展区域评估,选择重点区域开展区域评估,组织编制土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气候论证、文物评估、地价评估、土地复垦方案等区域性专项评估报告,评估报告5年内有效,落户该区域内的项目免费共享,降低企业投资成本。政府在出让土地前,统一组织开展各类中介评估,费用纳入土地出让金,原则上不再对企业建设项目进行重复评估。

43.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研究制定和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有效推进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方式,进入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保、农业、林业、重大市政工程等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和市政公用、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同等条件下,优先鼓励民间投资和民营资本参与我市项目建设。

(三)加大市场主体投资支持力度

44.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一是实施灵活的投融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作用,帮助企业贷款到期转贷续贷,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发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政策性作用,引导融资担保机构通过财政注资、增资扩股等,增强资本实力。合理确定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贷款风险承担比例,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作机制,推动融资担保业务开展。二是深化银行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银行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落实好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措施,确保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有所上升、融资成本有所下降。持续清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项目,督促银行简化手续、优化服务,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三是建立多元化信贷服务平台。以政府支持、智能驱动、市场运作、公开公平的数字普惠金融网络为多元主体,建立信贷平台,促进信贷信息在银行间充分共享,开展公共竞争认购,为企业提供更快捷、更便利、更低成本的融资服务。四是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指导力度。鼓励建立针对小微企业客户的金融信贷专业化分类、批量化营销、标准化审贷、差异化授权机制,规范减少信贷服务收费。五是加大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宣传力度。加大金融服务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的宣传力度,增强小微企业对银行、担保机构业务及产品信息的认知度,促进银企对接,提升服务成效。围绕我市“五乡共建”建立白酒贷、核桃贷、小米贷、网架贷、餐饮贷等特色信贷产品。

45.持续推进税费改革。一是完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全面建立和完善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实施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形成收费目录清单体系。实行收费公示,凡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一律取消。二是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及各类中介机构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坚决取消各类不合理的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三是落实好减免费政策。继续落实已取消、减征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严格规范收费票据管理。四是落实普惠性与结构性并举减税政策。推进增值税改革政策落地生效,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五是优化税收环境。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按照“事前引导、按需辅导、窗口受理、内部流转”的便捷服务流程,实现所有涉税业务“一厅通办”。实施部分行业企业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最大限度压减企业办理纳税时间。六是加强依法治税。坚持依法治税,减少征税的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防止任性收税,严禁征收“过头税”。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坚决查处偷逃税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的长效机制。七是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和整治。集中开展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税务、商业银行、国土、矿产等重点部门和行业检查,严禁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公开曝光部分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46.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水平。归集整合就业、社会保险、人事、劳动关系等方面信用信息,建设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并实现跨地区、跨业务共建共享共用。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发展推进计划,健全全市人力资源库,实现数据集中共享。全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依法依规缓、减、免缴企业职工相关保险费,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就业支持力度,实施援企稳岗行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创业补贴等政策,促进就业稳定,带动并新增一批就业创业岗位。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构建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牢固树立“六稳”理念,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及时处置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专栏5:智慧就业服务平台项目

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打造开放、合作、互联、分享的就业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智慧服务标准,实现不同行业、不同人群、不同企业的智慧服务互联,全方位提供智力、金融渠道等服务,形成满足不同需求的就业生态圈和服务链。

四)打造市场信用及监管体系

47.打造诚信政府。大力推进诚信制度建设,构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体制机制,营造公正透明、诚实守信、安全有序、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坚持诚信招商、诚信安商,有诺必践原则,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研究制定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办法,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在征信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的场景应用范围。严格实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罚缴分离、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对拒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部门要依法依规追责,及时通报典型案例。

48.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对接吕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吕梁”网站,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完善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实现政务服务平台接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探索建立防范和减少失信行为的长效机制。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制定行业领域内“红黑名单”认定及管理办法,加大守法诚信联合激励和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守信激励机制建设力度,在重点民生领域拓展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实现信用惠企便民。逐步将信用信息应用于政府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监管处罚等工作,实施“逢报必查”,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鼓励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评级机构,加强主管部门对第三方评级机构的监管力度,帮助、指导机构充分发挥信用评级在风险揭示和风险认定等方面的作用。

49.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各类市场监管平台,统一“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流程,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监管,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充分利用山西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整合各部门监管业务数据、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监督数据以及舆情数据等,实现全市监管数据互联互通,按照统一数据标准规范汇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形成对监管对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领域的状态记录,为跨部门联合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50.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认真落实国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质量底线。对符合发展方向但出现一些问题的,及时引导或纠正;对潜在风险很大,特别是涉及安全和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及早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对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予以严惩。加快制定出台引导规范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办法,积极开展“互联网+”背景下专利代理监管方式创新研究,鼓励支持快递业等行业创新和健康发展。

51.强化重点监管。对有投诉举报等情况的要进行重点或专项检查,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并在面上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要进行过筛式排查。规范检查程序,事先严格报批。对投诉举报涉及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逐步形成规范的检查程序。健全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分析全市举报信息,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预警,定期发布预警信息。

52.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都要明规矩于前,画出红线、底线;寓严管于中,把更多力量放到市场、放到监管一线;施重惩于后,对严重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坚决清除出市场。

五、聚焦六新发展,营造一流创新环境

(一)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53.创建四大科技创新高地。推动政府、企业、高校深度合作,完善涵盖科研平台、产业研究及技术转化在内的创新生态体系建设,形成酒业、医疗、农资农机、钢结构及再生橡胶四大领域创新高地。一是创建酒业创新高地。探索“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发展模式,创办杏花村特色酿酒工程专业,申报和建设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打造“一个中心、五个平台”。依托白酒检验检测中心、山西大学杏花村酿酒学院和山西酿酒产业研究院打造三大高地。二是创建医疗创新高地。全力支持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申办独立本科院校,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自主创新,推动汾阳医院博士后工作站打造成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三是创建农资农机创新高地。加强与山西农业大学(经济作物研究所)合作,推进种业、畜禽资源开发育种创新,建设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四是创建钢结构和再生橡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高地。支持汾阳贾家庄镇西陈村新建汾阳轻钢结构基地,鼓励与高校合作共建钢结构与空间结构研发中心和研学基地,构建钢结构产学研一体的技术转化体系。

54.支持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加大支持重大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力度,推动形成一批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技术应用的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大型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孵化机构;支持生产制造类企业建立工匠工作室,通过技术攻关、破解生产难题、固化创新成果等塑造工匠品牌;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搭建“双创”基地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企业积极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对年度创建各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推动企业技术升级技术创新工作。

55.优化对创业创新型企业的服务。在商事登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积极提供公共技术、检验检测、财税会计、法律政策、教育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其健康发展。

(二)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模式

创新适应“六新”经济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

56.实行“包容期”管理。对新设立“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经济形态给予1-2年包容期,在包容期内,以行政指导和服务为重点,通过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57.严守包容审慎监管“红线”。在落实“包容期”管理的同时,设置监管“红线”,对企业经营中存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58.建立“容错”机制。制定在主要行政执法领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加强监管规范化建设,审慎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先行告诫说理,指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改正,一般不予行政处罚。

59.加强风险管控机制建设。依托“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完善风险预警和分析评价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途径,提高智能监管水平。强化风险处置决策机制,提高对新兴经济领域潜在风险敏感度和突发情况快速处置能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

(三)强化创新创业人才培育

60.强化人才引进和培养。通过人才引进与培养为科技创新提供核心支撑。启动“汾阳英才计划”人才项目,实施“高贤兴汾行动”,推进“五大汾州”人才工程。扎实推进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加大“柔性用才、项目引才”力度,探索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和股权、期权、分红等多种方式,打好组合拳。积极争取“111”“1331”“136”等创新工程形成的制度红利,加强与大院大所和驻汾单位的交流合作,推动科研院所成建制引进、科技干部成体系挂任。

61.着力培养重点领域创新人才。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探索高校联合实验室、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集聚一批集产业战略定位研究、产业发展策略研究和重点项目策划研究于一体的创新型技术管理人才。建设具有国际视野和前瞻思维的白酒人才培养高地。推动白酒产业链人才培养和储备,“十四五”期间培养博士生20人、硕士生100名、本科生200名,引进行业顶尖人才10人、相关专业博士6名,建立2个院士工作站、3个大师工作室、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依托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和山西省汾阳医院现有院士工作站、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吸引医学人才,打造具有省内一流水平的吕梁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研究基地。

62.加强弹性引才引智机制建设。围绕科技和产业重大需求,研究制定“一人一策”“一事一议”人才引进办法,精准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领军人才和紧缺人才。每年引进一定数量紧缺人才,尽快补齐产业人才短板。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实施柔性用才、项目引才,通过顾问指导、兼职服务、“候鸟式”聘任、项目委托、联合攻关、专题服务等方式,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推广“星期天工程师”“假日工程师”“网络专家”等人才柔性引进模式,扩大人才供给渠道。加强与国内外特别是京津冀经济圈内以及省内人才的合作,为汾阳创新发展提供战略咨询、技术研发等服务。

(四)培育创新创业生态文化

63.培育创新担当文化。树立“没有创新的干部是不称职的干部”“以工作创新为荣、以停滞不前为耻”“资源有限、创新无限”等理念,鼓励自主创新、协同创新、开放创新,鼓励广大干部争当创新理念实践者、技术突破创造者、产业升级开拓者,直道冲刺、弯道超车、换道领跑,打造勇于创新的“精神高地”。

64.培育创新容错文化。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在推动产业创新发展中,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创新履职中发生问题的,只要不违反党纪国法,勤勉尽责,未谋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依法依规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处理。对创新项目进行经费资助或风险投资,符合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但资助项目未达到预期发展效果,相关领导干部和部门在勤勉尽责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免除其决策责任,为一切创新创造活动营造宽松环境。

65.培育创新工匠文化。大力弘扬精益求精、持之以恒和守正创新的工匠文化,鼓励科技工作者潜心研究、久久为功,致力攻克一批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鼓励企业家专注品质,追求卓越,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汾阳品牌”,争当新知识的创造者、新理念的启蒙者、新技术的发明者和新产业的开拓者。

66.培育全社会创新文化。弘扬科学精神,充分营造人人都是创新主体,人人都要创新,人人皆可创新,创新没有“旁观者”和“局外人”的创新氛围。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开发区、院校等各方积极性,形成全员创新、全链创新、全域创新的全社会创新格局。

专栏6:创新创业环境项目

创建酒业创新高地。建设杏花村国家级酿造工程技术中心、酿酒工程专业学生实验教学平台、酒品质全过程精准检测教学和科研平台、酿酒过程微生物组演替与多组学研究平台、酿造原材料种质资源新创制平台、酿造工艺全程实训平台。

设立创新生态引导基金。对企业、平台进行技术认定,针对完成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科技创新优势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设立创新项目奖,对当年完成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技术转让项目、自主知识产权开发项目、引进消化吸收应用技术项目的企业进行奖励。设立科技进步奖,对技术创新性突出、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的企业进行奖励。

设立特殊人才突出贡献基金。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对取得突出成果、完成重大创新项目的人才给予奖励。

、提升城市品质,构建资源要素环境

(一)提升城市服务品质

67.强化公用服务能力。一是提升水、电、气、热等要素供应能力。重点完善城市燃气供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大城市燃气管道建设力度。加快应急调峰储备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天然气经营企业建立应急气源储备设施,加强管网连接,强化区域天然气供应联合保障协调。二是加强公用服务监管。建立强化内部监管、扩大社会监督、优化服务质量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对电力、电信、油气、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等行业监管,严厉查处垄断性单位在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过程中违背市场竞争原则指定设计单位、指定设备采购单位、指定安装单位的“三指定”行为。

68.加快构建城市道路网体系。完善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布局及合理级配,打通“断头路”“丁字路”、市区三环路网连通堵点,优化城市道路板块设计,实施人车分流、各行其道的道路交通组织模式,形成通畅道路体系。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智慧城管平台升级,完善功能,推动智慧环保、雪亮工程、沿街企事业单位、商业门店所有监控视频资源全部无缝对接智慧城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推出智慧汾阳APP,提供电子政务、生活缴费等便民服务。推进一批停车场、农贸市场项目建设。

69.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巩固扩大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标本兼治,健全常态化防治机制,保持空气质量良好;推进水污染防治,落实好河长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土壤污染修复工程,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完善自然生态保护修复、生态补偿、生态环境监管等体制机制,加大生态系统损害追责补偿和保护修复力度,探索实施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二)改善城市市容市貌

围绕宜学之城、宜居之城、宜业之城、宜养之城、宜游之城“五城”同创为目标,全面改善城市市容市貌。

70.构建城市生态系统。加快实施汾阳市河湖连通工程,建设花枝水库、杏花村水库、三泉河水库、河北水库等,构建城区环城水系和河湖连通的城市生态系统,打造城市蓝道、绿道。连通石盘山、万户侯、河堤村、下张家村、谭家寨、水泉村、金井村、武家垣村等边山特色村庄,结合水系连通工程、董寺河、禹门河绿道工程形成相对完整、各具特色的环城绿道体系。

71.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开展增绿、补绿、复绿工程,提升道路绿化水平,提升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水平,提升公园绿地建设水平,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快推进公园绿地建设步伐。以汾阳汽车运输公司、西关村片区整体规划建设高标准城市中心公园。2023年争取创成国家园林城市,到2025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2%,绿化覆盖率达到45.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7平方米,争创国家森林城市。

72.打造城市客厅。以公共建筑集中区、主要商贸区、历史文化街区为重点,打造一批精品工程,建设高品质城市特色片区。推进古建筑修复工程与新型旅游商业圈深度融合,打造文旅城市客厅。构建新型旅游商业圈,以中汾酒业集中发展园区、贾家庄旅游项目为辐射点,以餐饮、酒店、文化娱乐、旅游为定位要求,打造新型商业中心区。优化社区服务功能,积极拓展社区商贸服务业发展空间,打造“15分钟生活圈”公共服务机构。实施小型公园、宜居街区改造工程,挖掘居住片区内部空间,植入各类服务功能,推进街角景观、小微空间、小型城市客厅互融互通。

(三)提高人民生活福祉

73.大力提升教育水平。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大力发展公办园,加快发展普惠性民办园。按照“就近就便服从就优”原则,优化学校布局,提升办学效益,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义务教育优质集聚发展。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实施普及高中教育计划,着力提升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水平,实现高中教育提质多样化发展。推进数字资源服务普及行动、网络学习空间覆盖行动等,持续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和教育信息化试点建设。

74.积极推进健康汾阳建设。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管理考核,完善基层卫生院搬迁和改造,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继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深化中医药强市建设,加快中医药发展工作,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调动市场力量增加医疗类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认真落实《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建立互联网专线,保障远程医疗需要。“十四五”期间,推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和市级医院。树立“康养+”的发展理念,立足于汾阳生态、文化、宗教、中药材等资源,充分对接太原都市圈旅游市场,塑造高品质康养度假旅游产品,系统谋划、全面布局、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打造全省医疗服务中心、健康养老中心,打响“康养汾阳、夏养汾阳”品牌。利用汾阳市休闲旅游养生养老基地建设的契机,争创养老服务示范和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培育规范化、标准化、连锁化社区养老服务品牌,建设市场化、规模化、标准化社区养老示范机构,打造养老示范社区,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组织。

75.筑牢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可持续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应参尽参、应救尽救、应保尽保,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统筹层次,落实社会保险缴费政策,完善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水平和时效性,对发生重大疾病等重大变故而无力支付的家庭,给予医保政策之外的资金援助。

七、彰显公平公正,建设一流法治环境

(一)优化惠企政策更新机制

76.优化惠企政策更新机制。优化惠企政策归口汇总机制,提高惠企政策清单更新频次。各部门惠企政策要在出台或更新后1周内推送至“企业服务云”,由“企业服务云”按季度更新发布惠企政策清单。在“一网通办”框架下,加强“企业服务云”建设,建立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统一入口、一键申报、后台分送办理,逐步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

(二)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77.建立立案登记“绿色通道”。将涉产权保护纠纷案件纳入立案登记“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审查、保全,快速送达、调解、执行。加强仲裁立案指导和一次性告知提示,对符合立案条件、材料齐备的交费后原则上当日受理。

78.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强化诉调对接,健全由法院与司法行政机构、仲裁机构、各类调解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完善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及时便捷化解纠纷,提高商事纠纷处理效率。

79.推广运用仲裁和公证。引导当事人选择更加灵活、便捷、经济的维权方式。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争议、财产权益争议,均可约定进行仲裁。拓宽主体资格公证、合同公证、协议公证、保全证据公证等公证业务,为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争端解决、国际合作等提供全程公证服务。

80.保护企业家财产权。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系违法所得的,不得判决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确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家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犯罪的申诉案件,经审查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及时予以纠正并赔偿当事人损失。

81.加强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保障。注重、改善审判工作机制,提升诉讼服务水平,针对中小投资者所涉案件构建多元解纷、分层递进的工作模式,健全立体化诉讼渠道,引入诉前调解机制,缩短诉讼案件审结时限。注重完善第三方专业机构辅助机制和专家证人制度,确保案件审理公正客观。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8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确权、维权、协同保护和预警导航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提升受众对产权执法、管理服务、商标使用、专利使用监管的满意度。加大专利推广实施转化,建立专利交易平台。建立专利申请资助资金,专利年费资助,形成大众创新的环境。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

83.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开展商标行政指导和专题培训,增强企业商标品牌意识。推广地理标志精准扶贫经验,推进商标品牌富农工作。

84.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调解中心以及中介服务机构作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的争议仲裁和快速调解制度,为当事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更多途径和专业化服务。

八、加快开放发展,形成务实合作交流环境

(一)加快推进走出去和引进来进程

85.支持外贸转型升级,推进经贸合作水平提升。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主要方向,鼓励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支持杏花村开发区电子商务运行项目建设,引导汾阳汾酒、核桃、小米、长山药等优势产品“走出去”,培育一批自主出口品牌。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糖酒会、广交会、高交会、亚欧博览会、东盟博览会、东北亚国际金融论坛和“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商务部重点支持的各类境内外展会,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支持外贸进出口业务发展,稳步提升汾阳市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水平,打造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86.加强顶层设计,培育“走出去”平台。开展以农产品加工业、高新制造业和现代化服务业为核心的“一带一路”拓展平台培育提升工作,打造具有汾阳特色的“一带一路”拓展平台。通过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模式,带动行业企业和中小企业“走出去”,整体提高汾阳产业“走出去”发展能力。

87.培育开放型经济主体,营造开放型经济环境。为企业的全面开放和扩大开放提供有效引导、合理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鼓励企业充分挖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资源和市场优势,加快改造、培育一批开放型经济主体。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效”改革力度,推动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促进要素、商品和服务更自由地跨国界流通。加强与国内外经济组织和行业团体的交流合作,通过项目推介、贸易洽谈、掌上引资、技术合作、行业论坛等多种形式,为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鼓励传统优势企业和新兴行业企业参与海外投资,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促进投资质量进一步提升,逐步向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迈进;努力培育出口品牌,鼓励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积极打造出口产业园区,支持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建设步伐。

(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机制

88.建立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落地通报制度,跟踪督办签约项目。建立签约项目服务协调机制,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推进,开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实行项目承接地代办服务。改进和完善招商引资考核体系,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同时严肃整治签约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和影响项目落地开工的其他因素。加大重大项目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的考核权重。

(三)加强招商引资园区平台建设

89.促进园区经济改革创新。对标全省最高水平开发区,更大力度促进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的自由化便利化,更大力度促进园区经济改革创新,更大力度促进高端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充分发挥以开发区、集聚区为龙头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创新和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质量。

90.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构建白酒产业生态圈为核心,重点围绕白酒产业链招商,通过创新招商方式,完善招商机制,全面提升招商引资精准度,打造多层次、多渠道、宽领域的招商引资格局。做好定点招商,加快启动与省政府驻天津、上海、广州三个办事处合作,推进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的招商引资战略合作。突出载体招商,积极开展与商会、中介机构以及专业招商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汾阳籍的企业家、领导干部等各类人来拓展招商渠道。强化以商招商,服务好落地企业并与之建立长期友好的信任合作关系,通过他们吸引更多的客商。开展“互联网+”招商,在汾阳市门户网站设置专门栏目和网页,常态化发布开发区招商项目信息。突出大数据招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优势,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积极搭建“大数据招商项目决策和管理平台”,打造大数据精准招商新模式,实现数据驱动的市场化招商。

91.实施“区内事,区内办”。按照“能授尽授”“应赋尽赋”的原则,大力推进向开发(园)区授权赋权工作。设立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代办窗口,建立承诺制领办代办服务队伍,为企业提供全程无偿领办代办服务。持续深化“一门一网一次”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改革,推进“承诺制+标准地+代办制”落地。到“十四五”末,基本实现“区内事,区内办”。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强化市委市政府对汾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全面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健全联动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作为,相互配合,建立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渠道顺畅、高效运转、纵向统筹协同、横向密切配合的高效工作模式。根据职能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生效。

(三)加大财政支持

研究制定财政扶持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财政资金奖励、补助、贴息、返还等形式,吸引、撬动企业、资金、技术、服务等流动性生产要素向汾阳集聚。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金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提高督查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确保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方案落实、措施落实。市行政审批局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督查指导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或进展缓慢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强化舆论引导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专栏等形式多方式、多角度宣传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宣传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企业群众充分了解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建立容错机制

正确把握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对有热情干实事的干部予以鼓励保护,为创造性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搭建更加广阔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