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
新闻来源: 市财政局
更新时间:2024-07-25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 级次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助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电话 | 备注 | 目前状态 | ||||
合计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1 | 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老农机员生活补助(2023-2024)及留守人员生活补助(2023-2024) | 县级 | 汾政办发【2016】68号文件《关于印发汾阳市解决乡镇(公社)老农机人员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 汾阳市乡镇(公社)老农机人员 | 1200-3600元/年 | 1200-3600元/年 | 根据乡镇(公社)老农机人员统计情况发放 | 通过财政集中支付发放 | 按年发放 | 0358-7333560 | 维护 | ||||
2 | 汾阳市林业局 | 绿化租地补偿款 | 县级 | 汾政办发[2015]37号《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通道绿化租占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汾林函[2023]7号《关于续签通道绿化租占地工作的通知》 | 通道绿化占地农户 | 500元/亩 | 500元/亩 | 根据乡镇报回面积,兑现补助资金 | 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358-7222625 | 维护 | ||||
3 | 汾阳市民政局 | 60年代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40%救济 | 县级 | 《关于调整60年代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40%救济标准的通知》(晋民字〔2008〕104号)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吕退役军人发〔2022〕30号)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吕退役军人发〔2023〕30号) | 60年代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 | 每人每月的救济标准不得低于参战退役人员的补助标准,不得高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量补助标准 | 每人每月的救济标准不得低于参战退役人员的补助标准,不得高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量补助标准 | 对全市符合条件老年人进行摸排录入系统,无需老人进行申请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 按月发放 | 0358-3337335 | |||||
4 | 汾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 村(社区)残联专职委员误工补贴 | 县级 | 晋残联{2009}161号 吕残联函{2014}18号 汾办函{2020}19号 | 村(社区)残联专职委员 | 60元/人/月 | 60元/人/月 | 由乡镇汇总各村符合条件的村社区残联专职委员后,按规定向市残联申请并审核后按规定进行拨付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 按季度发放 | 0358-2100401 | |||||
5 | 汾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各类退役士兵 困难救助 | 县级 | 中共汾阳市委、汾阳市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汾阳市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安排意见>的通知 汾发【2017】14号 | 60岁以上 在乡退役 士兵 | 60岁以上 退役士兵: 200元/月 60岁以上两参人员:300元/月 | 根据优抚信 息系统,年龄 达60周岁的优 抚对象进行发放 | 通过财政集中支付发放 | 每月20日之前 | 0358-2109569 | 维护 | |||||
6 | 汾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各类退役士兵临时救助 | 县级 | 中共汾阳市委、汾阳市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汾阳市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安排意见>的通知 汾发【2017】14号 | 各类退役士兵 | 根据具体 情况而定 | 根据武装 部提供的 名单发放 | 通过财政集中支付发放 | 每月20日 之前 | 0358- 2109569 | 维护 | |||||
7 | 汾阳市农业农村局 | 汾阳市2023年冬小麦种植补贴市级资金 | 市级 | 中共吕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农村重点项目资金(第一批)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吕农办发【2024】7号) | 汾阳市2023年秋季种植冬小麦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 | 100元/亩 | 1、播种出苗后按村由党支部、村委会组织面积核实、村内公示7天,无异议的,经镇(街道)审核验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抽验后发放种植主体 |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服务平台直接发放种植主体 | 年底 | 18935434406 | 已维护,未交截图 | |||||
8 | 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中央、省级、市级 |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村危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吕住建发【2024】42号) | 对居住在经鉴定为C级或D级危险房中或无房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低收入群体。 | 2024年省级指导性分级分类补助金额为:修缮加固住房,非重点帮扶县户均补助1.2万元;新建住房,非重点帮扶县1人户、2人户、3人户和多人户,户均补助分别为1.4026万元、2.1039万元、3.1558万元和4.2078万元。 | 2024年省级指导性分级分类补助金额为:修缮加固住房,非重点帮扶县户均补助1.2万元;新建住房,非重点帮扶县1人户、2人户、3人户和多人户,户均补助分别为1.4026万元、2.1039万元、3.1558万元和4.2078万元。 | 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核准 | 通过农户“一卡通”拨付 | 竣工验收30日内发放 | 0358-7223291 | 维护,截图 |
2024年县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 级次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助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电话 | 备注 | ||||
合计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1 | 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老农机员生活补助(2023-2024)及留守人员生活补助(2023-2024) | 县级 | 汾政办发【2016】68号文件《关于印发汾阳市解决乡镇(公社)老农机人员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 汾阳市乡镇(公社)老农机人员 | 1200-3600元/年 | 1200-3600元/年 | 根据乡镇(公社)老农机人员统计情况发放 | 通过财政集中支付发放 | 按年发放 | 0358-7333560 | ||||
2 | 汾阳市林业局 | 绿化租地补偿款 | 县级 | 汾政办发[2015]37号《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通道绿化租占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汾林函[2023]7号《关于续签通道绿化租占地工作的通知》 | 通道绿化占地农户 | 500元/亩 | 500元/亩 | 根据乡镇报回面积,兑现补助资金 | 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358-7222625 | ||||
3 | 汾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各类退役士兵 困难救助 | 县级 | 中共汾阳市委、汾阳市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汾阳市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安排意见>的通知 汾发【2017】14号 | 60岁以上 在乡退役 士兵 | 60岁以上 退役士兵: 200元/月 60岁以上两参人员:300元/月 | 根据优抚信 息系统,年龄 达60周岁的优 抚对象进行发放 | 通过财政集中支付发放 | 每月20日之前 | 0358-2109569 | |||||
4 | 汾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各类退役士兵临时救助 | 县级 | 中共汾阳市委、汾阳市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汾阳市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安排意见>的通知 汾发【2017】14号 | 各类退役士兵 | 根据具体 情况而定 | 根据武装 部提供的 名单发放 | 通过财政集中支付发放 | 每月20日 之前 | 0358- 2109569 | |||||
5 | 汾阳市农业农村局 | 汾阳市2023年冬小麦种植补贴市级资金 | 市级 | 中共吕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农村重点项目资金(第一批)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吕农办发【2024】7号) | 汾阳市2023年秋季种植冬小麦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 | 100元/亩 | 1、播种出苗后按村由党支部、村委会组织面积核实、村内公示7天,无异议的,经镇(街道)审核验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抽验后发放种植主体 |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服务平台直接发放种植主体 | 年底 | 18935434406 | |||||
6 | 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中央、省级、市级 |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村危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吕住建发【2024】42号) | 对居住在经鉴定为C级或D级危险房中或无房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低收入群体。 | 2024年省级指导性分级分类补助金额为:修缮加固住房,非重点帮扶县户均补助1.2万元;新建住房,非重点帮扶县1人户、2人户、3人户和多人户,户均补助分别为1.4026万元、2.1039万元、3.1558万元和4.2078万元。 | 2024年省级指导性分级分类补助金额为:修缮加固住房,非重点帮扶县户均补助1.2万元;新建住房,非重点帮扶县1人户、2人户、3人户和多人户,户均补助分别为1.4026万元、2.1039万元、3.1558万元和4.2078万元。 | 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核准 | 通过农户“一卡通”拨付 | 竣工验收30日内发放 | 0358-7223291 | ||||
7 | 汾阳市应急局 | 冬春救助 | 中央、省级、吕梁市 | 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应急【2023】6号) | 受灾生活困难群众 | 130/人 | 130/人 | 根据汾阳市减灾办《关于印发2024-2025年冬春生活救助的实施方案》(汾减办发【2024】13号,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申领) | 通过财政“一卡通”或“社保卡”集中支付发放或国家要求的其他形式发放。 | 汾阳市财政部门根据中央和省、吕梁市资金下达情况及时兑付。 | 0358-730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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